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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債務問題,有「法」可解-民眾申請法扶債務協助注意事項/許名志律師
  • 2017/01/23
  • 債務問題,有「法」可解-民眾申請法扶債務協助注意事項

    文/許名志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民眾如有積欠無擔保債務,不限於銀行卡債,包括民間債務例如合會債務等,皆可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下稱消債程序)處理,本文以更生程序為例說明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提供積欠債務但不知如何處理或已在處理的民眾參考:

    一、向法扶申請律師-

     1、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對於無力清償債務的民眾,設計更生及清算二種制度,如果要聲請更生,必須是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超過1200萬元,超過1200萬元債務的話,只能聲請清算程序。有民眾問到,之前繳不起房貸導致房屋遭法拍,但拍定後尚有不足清償債務部分,是否也可一併處理呢?可以的,這也是屬於無擔保債務,可透過消債程序解決。

     2、現在法律扶助基金會(法扶)針對消債案件之扶助,已經不審查資力,也就是不審查全戶人口之收入、財產等,民眾有意願利用消債程序解決自身債務者,可提出積欠債務之文件(例如聯合徵信中心債權人清冊或法院判決),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律師,由法扶指派有實務經驗的消債專科律師,協助受扶助人進行後續程序。
     

    法扶於2016年12月17日與台南市政府合作於永康區公所辦理債務人說明會活動。

    二、準備資料文件-

     1、民眾可以先準備的文件,例如財團法人聯合徵信中心債權人清冊、綜合信用報告、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財產清單、前二年之所得清單、收入及支出證明(例如租賃契約、水電瓦斯、手機、油資等費用收據)及法院文件。不少民眾會問:律師,要準備那麼多文件喔?是的,因為消債程序應陳報「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也就是填載聲請更生(清算)前二年的收入、支出數額,相較於一般案件,消債案件準備文件較為繁雜,例如發票、收據、子女註冊單、醫療費用單據等等,須盡協力義務陳報法院。特別注意的是,如果有保險單且有價值準備金,此屬於資產項目,應一併陳報保單價值準備金,民眾可以詢問保險公司實際數額為何。

     2、有民眾會問:我沒有投保勞保,需要提供投保資料表嗎?是的,勞工保險投保資料表是法院要求的應備文件。另外,也有民眾問:我是開計程車、黃昏市場擺攤,沒有薪資單、薪資明細表,可以聲請更生嗎?可以的,只要聲請前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以下),亦即五年內未作過生意或作過小生意者,例如小攤販、計程車司機,都可以適用消債條例聲請更生。

    三、消債程序流程-

     1、消債程序會先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前置協商,或向法院、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前置調解,如協商或調解成立,按照協議每期還款;反之,如果協商或調解失敗,則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2、向法院聲請更生後,民眾最常問的問題是,法院辦理時間有多長呢?遞狀給法院後怎麼就沒有下文了?個人經驗是,法院一般在一、二個月會寄送裁定,通知民眾補正文件或回答問題,補正文件例如存摺、保險單、受扶養人之財產清單、所得清單,也有比一、二個月更久才收到補正通知。因此,很難有一個具體明確的辦理時間,不過,換個角度想,告訴自己已踏出第一步,其他就保持樂觀心情,一邊工作一邊等待法院通知。

     3、在法院裁定開始更生後,依據消債條例規定,原來有遭法院強制扣薪者,可以向民事執行處陳報停止強制執行。另外,應於收到法院編製的債權表十日內,陳報未來六年更生方案,民眾可以衡量自身及家庭狀況,定出具體償債計劃,即每期還款金額,也可以依據家庭或子女成長,規劃各階段不同還款數額,但應按每月收入扣除必要支出及扶養費後,以所餘的餘額盡力清償。

     4、民眾向法院陳報更生方案後,法院會請債權人表示意見,如果更生方案未獲多數同意,則法院會依據債務人所提六年履行期間的每月收入、支出及扶養費數額,裁定是否認可更生方案。現在消債條例並未規定總還款金額標準或清償成數,但債務人須盡最大誠意清償,盡力清償六年,六年過後,其他未清償之債務就當然免責。

    四、結語

    許多債務人願意處理債務,有的是為了家庭子女,有的是長期遭到扣薪,但發現光憑扣薪無法還清債務,有的是希望能有一份穩定工作,消債案件不同於一般案件,程序較一般案件時間長,準備文件也較繁雜,民眾在這段期間除了提供資料文件外,對於流程細節有不明瞭的地方,也可以詢問扶助律師,相信在法扶及扶助律師共同協助藉由消債程序清理債務,是有希望重建自己及家庭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