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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扶助個案-聽見。並非無聲的世界/張桂芳律師
  • 2018/07/05
  • 我的扶助個案-聽見。並非無聲的世界

    文/張桂芳律師(法扶新北分會專職律師)


    她就像我曾經服務過的其他瘖啞人士,深怕對方不夠了解自己的意思,她除了比劃手語,表情也很豐富,不只是臉上五官的變化,而是用盡全身之力的傾訴。當手語老師講述給我聽時,她會盯著我,從我的反應猜測我是否接收了全部的訊息;為了回應她,我通常會一邊問或說,一邊作出相應的動作,讓她知道我所理解的程度,如果她的肢體動作沒有出現在手語老師的翻譯中,我會再追問手語老師她的某動作是加強語氣還是特定意思。

    網路邂逅遭色狼猥褻

    就在某個春日午後,無聲而熱切的互動下,A小姐告訴我她所遇到的大麻煩。104 年夏天,A小姐在通訊軟體上認識自稱新加坡籍律師的B先生,當時A小姐因有債務問題需要處理,與B先生見面並筆談之後,認為穿著西裝筆挺、黑皮鞋、戴十字架、提公事包、舉止看來嚴肅如神職人員的B先生應為專業正經人士,而且心地善良,願意幫助有身心障礙的她。由於處理債務問題相關文件甚多,兩人約在A小姐住處檢視文件並商討處理對策。面談剛開始氣氛正常,之後卻急轉直下,B先生突然強行以手環繞A小姐的頸部後方,強吻A小姐的耳朵與嘴唇,更強行對A小姐掀衣猥褻,A小姐又驚又怒,立即推開B先生,邊踢邊踹的把B先生趕出門。後來A小姐愈想愈氣,那看起來如神職人員般親切、正直的的B先生,竟然是惡狼化身,一定要讓他繩之以法,除了替自己討回公道外,也不要讓惡狼再度害人,因此報警處理,由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此案,偵查結果B先生獲不起訴處分,A小姐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之後,根本看不懂內容,就到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手語服務中心詢問,因為該單位的服務人員也不是法律專業人員,看到被告欄上B先生被註記「另案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監獄執行中」,就告訴A小姐,現在B先生已經被關起來了,A小姐以為官司勝訴,就沒有再進行法律程序。

    爭取權益竟被反控誣告

    過了幾個月,A小姐收到台北地檢署的傳票,竟是B先生提告A小姐誣告,A小姐害怕又摸不著頭緒,幸好地檢署認為A小姐重度身心障礙無法保護自己的權利,主動轉介到法扶會,由我接受指派任A小姐的辯護人。不過看了故事的前半段,大家應該覺得B先生獲不起訴處分就該偷笑了,怎麼還敢提告A小姐誣告呢?我皺著眉頭看完不起訴處分書,問A小姐是否知道B先生在地檢署答辯了甚麼?A小姐搖頭,透過手語老師告訴我,檢察官偵訊時只有她到,沒有同時傳喚B先生,所以她完全不知道B先生說了些甚麼。我告訴她,根據不起訴處分書,B先生的答辯是當天晚上接吻擁抱是你情我願,第二天兩人還約去SOGO逛街,並出示兩人筆談用的筆記本,有一句話A小姐表示B先生的行為貼心讓她很感動。

    爭點:相約逛街、表達貼心感動的筆談文字

    所以現在被告誣告案開庭時,檢察官會問的重點大概是:當天晚上發生何事?第二天為何還一起逛街?為何寫下系爭文字?對不起訴處分為何不上訴?A小姐激動的比手畫腳表示,B先生確實有傳簡訊約再見面,雖然討厭他行為不端,仍相信B先生具有專業能力,且因當時需錢孔急,債務問題很需要有人協助處理,因此勉強答應。而當天正好SOGO舉辦「衣起分享、宅配通與SOGO攜手愛心二手衣回收作公益」活動,A小姐整理了兩大袋的舊衣準備回收換HAPPYGO點數,一手拎一袋,一開門就看見B先生,更糟的是B先生竟不顧A小姐昨天晚上已經嚴正以肢體語言表示其強制猥褻行為違反其意願,竟趁A小姐兩手皆提重物無暇反抗之際,冷不防又強吻A小姐的嘴唇,接著又死皮賴臉的跟著A小姐上公車前往SOGO,兩人在公車上繼續筆談如何處理債務的具體內容,A小姐還請B先生考量她的經濟狀況降低服務金額,最後直到A小姐把兩大袋衣物送達回收站,空出手來將身分證和殘障手冊拿到便利商店影印後將影本交給B先生,才打發B先生離去。也就是說,其實兩人並非相約逛街,而是講好在A小姐前往百貨公司資源回收舊衣路上討論債務問題的處理方法。而在A小姐說明的期間,我的助理也已經找到105年SOGO的活動網頁,印下來作為答辯狀附件,其他的答辯論述在我腦海中也慢慢成型,很快就完成第一份答辯狀。須要多花心思處理的,是開庭時出現「那段文字」之後,該如何處理,因為「那段文字」的文法,是瘖啞人士文書特有的格式,不是一般人未深入接觸即可模仿出來的。雖然對此,A小姐再三強調,她絕對沒有寫下檢察官在不起訴書描述的「那段文字」,一定是B先生搞的鬼。我無法說服,也無法說破,只能用非常嚴肅表情,請手語老師告訴A小姐要有心理準備。

    貼心感動,並不代表可以踰矩猥褻

    當檢察官拿出筆記本影本指出「那段文字」讓她確認是否她寫的時,A小姐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凍結在偵查室冰冷的空氣中,我起立而言:「也許對一般身心健全的人士來說會認為被告過於輕率、思慮不周,懇請考量被告為極重度身心障礙人士,在聽不見的世界裡,充滿了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寂寞與被照顧的需求,B先生表達為A小姐解決債務問題的熱忱、博取A小姐好感,展現其溫柔體貼的一面,A小姐並不否認在B先生尚未為逾矩行為之前,內心存有對B先生不嫌棄自己是瘖啞人士,而願熱心幫助、且與之耐心溝通的好感與真誠的感謝。但當B先生逐漸得到被告信任後,馬腳漸露,開始對A小姐實施強制猥褻的犯行,B小姐立刻表示無法接受,以肢體明確抗拒反擊加以拒絕,以手、腳之揮動以及臉部及極嫌惡的表情,明確表述其並不同意,即是在正當行使其身體與性的自主權。應屬一般人皆能了解之表達方式,B先生仍繼續強行施予之猥褻行為,顯然已經超過A小姐同意之範圍,而構成強制猥褻之犯行,在這樣的狀態下,A小姐請檢察官追究B先生這樣妨害性自主行為,給予B先生懲罰,怎麼能夠說是誣告?」並在其後的書狀上追加了一些B先生假扮律師欺騙他人的惡行惡狀的判決。不到2個月,A小姐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B先生也沒有再議,這個整人案件就終結了。

    走進並非無聲的世界

    單單以手語和筆談,仍不足以「聽見」瘖啞人士的吶喊與哭泣。身為扶助律師,我們要走進那個並非無聲的世界,才能扭轉她們所遭遇的不正義。A小姐勇敢而大聲的告訴了法扶,還有更多障礙者需要法扶的幫助。當前法扶CRPD專案正要上路,一方面充實內在員工教育訓練,一方面加強外部與障礙者團體和主管機關的溝通,在需求與協助之間,法扶正努力的搭起「聽見」這道橋樑,不僅僅是被動的法律諮詢,而是更主動的破除障礙者在社會生活的不便與恐懼,內心也能得到有愛無礙的支持而活得更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