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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為什麼需要工會? /張烽益
  • 2017/06/29
  • 我們為什麼需要工會?

    文/張烽益(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人類遇到艱難困境時,很自然會脫離單打獨鬥,團結起來相互扶助,這是人類的本能。農業社會中的農民,面對氣候、蟲害等大自然不可測風險,為了生存,村民之間必須互助合作,鄉村中的家族宗親就成了一個團結體,這就是一種Union,一種把人串連緊密連結、休戚與共的組織。

    當進入工業社會的時代,人被從親屬網路中脫離,進入都市中的工廠受雇,面對職災與惡劣勞動條件的風險,在一無所有僅有靠出賣勞動力維生之下,勞工除了團結起來別無他法,不管是自繳互助金分擔職災風險,還是集體向雇主談判勞動條件,這些都是本能,因此工人團結起來,以職業、行業或各種分類成立一個組織,就是一個Union,中文就把它翻譯成「工會」。

    工會一詞的翻譯

    事實上,「工會」的中文翻譯,並不太符合現況發展,因為,早期要轉化labor union或trade union的中文翻譯時,剛好是工業發展剛剛萌芽階段,所以直接拿工業裡面的”工”來代表當中從業人員labor,就翻譯成「工人」,自然工人形成的組織就翻譯成「工會」。不過,隨著產業型態的演變,從事服務業、商業的勞動者人數大增,「工會」二字已經無法承載其實質意涵。日文的漢字翻譯將西方的labor union翻譯成「勞働組合」反而是一個比較精準的概念轉譯,因為不管是勞心、勞力都是勞動,藍領或白領都是勞動者,勞動者的團結組織就稱之為「勞動組合」,是再自然也不過了。

    雖然西方國家早期工會的成立,是先從自己擁有生產工具的工匠,所組成的行業工會trade union,有對內制定養成門檻與對外壟斷勞動供給控制訂價的功能,不過到了大量生產的工廠出現,以受雇在工廠工作的產業勞工為主所組成的產業工會industrial union,團結勞工集體發聲與雇主談判協商的產業工會,就成了工會的主流。

    工會的正反功能

    作為一個勞工個體,在進入受雇關係面對雇主時,加入工會,讓工會代替個別勞工與雇主協商談判,是工會發展的起點。工會以集體力量形成保護傘保障勞工權益,並透過工會集體發聲,如此方能匿名化,消除雇主對個別勞工的秋後算帳。而工會集體發聲的功能,從雇主角度來看,也具有整合匯集為單一協商窗口的正面功能,雇主省去與數百數千勞工個別談判的成本,工會統合不滿意見,讓協商得以順利完成,這也未嘗不是社會民主化的一環,透過民主制度讓社會共識得以形成,不要讓社會演變千萬人與千萬人之間的衝突戰爭。

    從社會整體觀之,工會到底是好是壞?美國兩位經濟學者Freeman & Mendoff認為工會有「壟斷勞動力」與「集體發聲」的雙面孔,前者妨礙勞動力市場的自由競爭的供需法則,造成市場失能,後者有助於勞工對該企業的忠誠度,反而有利於工企業組織的永續發展。工會是正功能還是負功能?端賴從何種角度切入。

    原本勞工團結自助是一種人性本能,勞資之間自行協商談判,也是一種市民社會的自發性作為。勞工籌組工會是國際公約內保障的基本人權,不過當資本主義高度發展之下,國家以憲法與法令保障工會,不過這同時也代表工會越來越依賴法律的保護與塑造,國家將勞資衝突制度化,讓產業秩序與資本累積順利運轉。

    由此可知,在被納入工業資本主義生產關係之下的勞工,出於人性本能而團結自助互助,工會的存在與國家法律承不承認是沒有太大關連的,因此西方國家當現代化國家統治機器尚未建構出來以前,工會已經開始發展,強調勞資自治,不是沒有道理的。不過,當國家力量逐漸強大,不管是政治威權統治,還是與財團金權掛勾,工會就必須受到國家的監控甚至壓抑。以台灣是戰後才開始進行高度工業化的威權統治國家,其工會發展的每一個細節,都是被政治力所形塑。

    台灣工會發展與政治力的糾葛

    台灣的工會被政治力打造成,零碎化的廠場工會、一條鞭化的單一工會與 30人的高籌組門檻等異於他國的工會體制,以方便將勞工納入國家管控當中,這在國家力量凌駕一切社會力的威權統治時代,是絕對必要的,其他職業團體也是如此,農會、漁會等各職業團體無一例外。因此,國家自始就必須壓抑勞工自立團結對抗企業主的任何可能,二戰之後的台灣工會,就是一片貧瘠的劣土荒原,即使在台灣民主化之後,隨之而來的資本全球化浪潮,讓才剛要萌芽的工會幼苗被摧毀殆盡。

    我們為什麼需要工會?這個問題從國際公約、憲法與集體勞動三法等等法令保障的角度,甚至從經濟生產活動的順利維持與企業組織的永續發展,都是無庸置疑的。不過在台灣的特殊發展脈絡之下,毋寧應該更要進一步問:我們需要哪一種工會?台灣現行獨步全球的「企業內單一工會」型態,適合台灣的勞資關係嗎?台灣勞工以何種型態團結自保,為何需要受到國家法令嚴格定義分類?

    台灣工會發展的長期積弱不振,並非台灣勞工都很自私不團結,很大程度程度是國家所設定的遊戲規則之下的「企業內單一工會」型態,就是一個不歸路,以歐美國家都以「企業外產職業工會代表企業內勞工與雇主協商」的模式來看,在台灣必須要有新的工會模式,才能帶動新一波勞工籌組並加入工會的動能。

    延伸閱讀:

    • 《搞工會:工會正義與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博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