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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聞看法律】陳姓女模命案看網路言論
  • 【從新聞看法律】陳姓女模命案看網路言論
  • 發佈日期:2017/12/08

  • 【從新聞看法律】陳姓女模命案看網路言論

    陳姓女模命案昨天案情大逆轉,因梁姓女模獲釋,先前湧入梁女FB謾罵的網友紛紛出現刪除留言潮,還推出教你一秒刪留言的訣竅,也有網友趁機想幫忙截圖留證據,未來「吉」到的金額請梁姓女模分一杯羹。

    其實不論梁姓女模犯罪與否,在對方的FB動態牆上或自己的動態牆上,網路公開言論都是需要負責的。(如果把地球關掉只開特定群組對象也有公開散布的問題,除非設定只有你自己才能看到就沒事啦~)

    網路言論的觸法大致來說有幾種,我們先前法律懶人包「網路霸凌與法律責任」分享過,關於這次梁姓女模FB謾罵言論再簡述如下:

    1. 人身攻擊型:
      例如賤人/神經病/腦殘等謾罵,恐涉及公然侮辱罪(刑法309條)。
       
    2. 散布他人私底下的行為,無關公共利益者:
      例如說別人從事八大行業,私底下行為不檢點等,就算可能為事實,一旦公開散布對當事人不利,恐涉及加重誹謗罪(刑法310條第2項)。
       
    3. 語帶恐嚇型:
      例如在路上看到你我就要對你不利之類的,恐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刑法305條)

    以上是屬刑法的部分,而當事人可另外以民法上184、195條關於侵權行為來請求損害賠償哦。

    除非是針對新聞事件依個人價值判斷所提出的主觀意見、評論或批判,是出於善意而無貶損他人名譽的,則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不構成誹謗罪。(刑法311條第3款)

    法律扶助基金會在此呼籲大家,網路發文前還是多想一下比較好呀!!

    #法扶官網:【法律懶人包網路霸凌與法律責任】全篇

    網路霸凌常見的法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