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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通知信
  • 茲整理申請本會支付必要費用應備之文件列表,請扶助律師參照辦理。2017.12.29
  • 說明:

    一、考量本會進行各種訴訟及必要費用之核銷所需文件,依出具單位、數額及法規相關規定而有所不同,過往常造成扶助律師準備文件上之困難,故本會特整理「【法扶】必要費用憑證及核銷所需文件一覽表-10612版」,供扶助律師參考辦理。

    二、本會會計處所整理之相關注意事項,係為需符合財政及會計主管機關之規定,此部分實非本會得裁量變更之事項,敬請扶助律師見諒與配合。

    三、如扶助律師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洽本會會計處鍾宜君(02-23225255分機184)、謝佳恩主任(02-23225255分機112)。

    附件:因業務需要自行駕車者之報支方式(資料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