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度勞工專科律師教育訓練-如何辦理工資墊償之勞資訴訟(2017年9月29日/苗栗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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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勞動基準法第28條於104年2月4日修正,針對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及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有優先受償之權,雇主積欠之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依第二項規定墊償之,使得墊償之機會大增。然此種訴訟,律師於起訴書應注意附表如何製作?平均薪資應如何計算?應注意之事項為何?...等等俾利申請人日後順利申請墊償之細節,因本會受理勞動部行政委託辦理勞資爭議訴訟,為促進勞工專科律師精進勞資爭議專業知識,故特舉辦此教育訓練課程。
一、課程名稱:「如何辦理工資墊償之勞資訴訟」教育訓練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苗栗分會、苗栗律師公會
三、上課日期:106年9月29日(星期五) 13:30-17:30
四、上課地點: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治教育室(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
五、講 師: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沈以軒 律師
六、報名方式:請點擊進入「線上報名」
https://goo.gl/forms/ns3hG40S1fMJSDPo1
報名截止日:106年9月15日(星期五)【此場與苗栗律師公會合辦限額100名,額滿即不再受理報名,謝謝!】七、聯絡人:苗栗分會羅思瑜專員(037-368001分機12)
八、課程資料:
時間 流程 13:30-13:40 報到 13:40-14:00 長官致詞 14:00-17:00 如何辦理工資墊償之勞資訴訟。講師:沈以軒律師 17:00-17:30 綜合座談會
發佈日期:2017/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