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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律師教育訓練(2018年11月17日/橋頭分會)
  • 發佈日期:2018/10/04

  •   為防止身心障礙者遭受歧視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以及其各種權利受到侵犯,聯合國在2006年決定立法宣示保障全世界的身心障礙者,通過「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以下簡稱CRPD)。我國也在2014年8月制定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3日正式實施,使得CRPD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本於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之初衷,本會即將與衛生福利部合作開辦「身心障礙法律扶助專案」,希望透過律師回答障礙者之法律問題、律師陪同障礙者處理訴訟程序、以及巡迴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的法治教育講座,讓障礙者朋友更清楚了解自己的權益,並在權益遭受侵害時,可透過本會律師之協助,解決困難,以逐步實現障礙者平權之目標。

      在本專案開始實行之後,本會扶助律師將有機會服務更多身心障礙朋友。為讓扶助律師們在專案全面開辦之前能對身心障礙者與身心障礙相關法規有更多認識,我們邀請到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黃怡碧執行長,為我們進行3小時的課堂口頭講授,主題將圍繞在「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之重要概念內涵,以及我國如何透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這部國內法的制定,使CRPD能引入我國並使國內之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制更甄完善。

      此外,考量扶助工作者對身心障礙者之認識、理解、互動、共事均尚欠缺經驗,本次律訓亦會搭配發放基金會編寫之講義手冊,內容側重從CRPD的角度重新認識各障別的身心障礙者、嘗試分析其法律服務之需求,並提示律師們與障礙者日常互動或協助辦理案件時的注意事項,以供參考。

      協助身心障礙者維權所需之知能非常豐富與嚴謹,本會除陸續籌辦各地律師教育訓練外,亦將持續辦理進階的實務工作坊,期能提供律師們辦理相關案件時更好的支持和資源。日後各分會於分派身心障礙者相關扶助案件時,亦將優先派任給曾經參與本會各類受訓的扶助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將於107年11月17日(六)舉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律師教育訓練,誠摯邀請、歡迎您的參與!教育訓練詳細資訊如下:

    一、主辦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

    二、課程名稱: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與身心障礙者人權保障。

    三、課程時間:2018年11月17日(週六)上午09時00分至12時00分。

    四、地點:高雄國際會際中心609室(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

    五、講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執行長。

    六、參加人員:本會扶助律師。

    七、報名方式:

    • 請點擊下載填妥「報名表」,以傳真或電子信箱回覆橋頭分會承辦人,亦可透過電話報名。
    • ※報名截止日期:107年11月9日下班前或50位額滿為止。
    • 承辦人員:陳昕毅專員
      電話:07-6121137分機114
      傳真:07-6121157
      信箱:ciaotou@la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