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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訴訟中的科學與法律

發佈日期:2015/10/08

  • 公害訴訟中的科學與法律
  • 文/林宜平(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2014年12月12日早上九點半,RCA工傷案更一審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言詞辯論,我和世新大學陳信行教授,以及雲林科技大學林崇熙教授,沒抽到旁聽證,只能跟在一群和我們一樣進不去的自救會會員後面,耐心等待工傷協會與法警抗議與協商,等我們好不容易換證、交出手機,並且通過安全檢查,進入第七法庭時,開庭已經超過半小時了。

    我們錯過林永頌律師的開場,以及劉孟芬導演剪接的紀錄短片,透過視訊轉播在延伸法庭裡,聽到朱芳君律師清亮的聲音,看到她模糊的背影,以及律師團連續幾週熬夜討論及修改後的投影片。接著上場的是蔡雅瀅律師,她們分別講述RCA廠址的「地下水及土壤汙染調查」,接下來是宋一心律師、李艾倫律師、梁家贏律師聯手講述「暴露途徑」,張譽尹律師、孫則芳律師、周漢威律師的「因果關係」,高湧誠律師與趙珮怡律師的「時效」,王誠之律師的「共同侵權行為及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以及最後蔡晴羽律師與李秉宏律師的「原告所受的損害」。律師團的林永頌律師,指揮律師們一棒接過一棒,輪流上場,報告內容高潮迭起,不但資料豐富、內容條理分明,而且話說又快又急(我後來才知道,法官諭知上午場要在中午十二點半準時結束,所以律師們都加快速度報告),讓法庭裡的滿滿的自救會會員、學生與老師們屏息聆聽,全場靜默無聲。

    雖然這些RCA訴訟的相關資料,除了非常法律的「時效」與「共同侵權行為及揭穿公司面紗原則」,我都很熟悉了,但是坐在法庭裡,看到律師團14位各有專攻的律師分工合作,重新整理龐雜的資料,想盡辦法在三個小時裡,以投影片報告的方式,詳細說明給法官聽,內心充滿感動。許多公害訴訟電影中的畫面歷歷在目,但是RCA案的研究與訴訟,卻比許多國外電影又更錯綜複雜!

    回想2004年4月22日,我剛取得台大公衛學院的博士學位,和一群台大公衛學院與社會系的研究生,陪同自救會的會員與工傷協會的幹部,在台北地方法院按鈴申告,這蜿蜒漫長的訴訟之路,已經走過十年。再往回推,1998年的夏天,我剛考上台大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的博士班,和王榮德、陳保中、詹長權與鄭尊仁教授等,一起踏進剛宣告整治失敗的RCA桃園廠汙染場址,見證公衛學者艱辛的研究之路,則已經十六年走過!十六年前,我徘徊公衛門外,原本只是想協助記錄及報導RCA的研究與訴訟過程,卻沒想到從1998年進入公衛領域,到2008年轉入性別及科技與社會研究,我的學術生涯,都和RCA案的研究與訴訟緊密相連。

    科學和法律要如何連結?公共衛生研究結果,會不會有朝一日成為法律訴訟中的科學證據?剛開始大家都沒有經驗,正好在台灣RCA研究初始的1998年夏天,美國史密斯大學文學系教授Jonathan Harr出版的《法網邊緣》(A Civil Action),詳細報導美國麻州烏本(Woburn, MA)16名罹患白血病的居民,對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汙染地下水的三家大公司提起民事訴訟的過程,蟬聯紐約時報非文學類的暢銷書排行榜冠軍,正準備改拍電影,烏本案也成為許多RCA研究者的重要參考。烏本的地下水汙染和台灣的RCA同樣是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但是很不幸的,這本又厚又重的報導文學作品,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悲劇故事,代理原告的是剛出道的小律師Jan Schlichtmann,而代理被告三家大公司的,則包括哈佛法學院教授等知名的大律師,故事的最後,原告和這三家公司的和解,但是和解金無法償還小律師事務所之前進行調查的龐大支出,原告律師宣告破產,遠走他鄉,而提起訴訟的罹癌居民與家屬也沒有分到和解金。

    《法網邊緣》主要描寫法律訴訟的過程,出庭為原告作證的專家證人是地質學家,在法庭裡費盡唇舌,說明三家被告公司的廠址、地下水流向和烏本兩口水井有機溶劑汙染濃度的關係。雖然哈佛公衛學院的統計學教授Marvin Zelen等人,曾在1986年發表烏本居民的環境流行病學研究報告,證實烏本地下水汙染和居民健康狀況的相關,研究方法與結果在公衛學界也引發許多討論,但是公衛學者都還沒有出庭作證,訴訟就和解了。

    《法網邊緣》的結局讓人難過錯愕,後來改拍電影雖然由大明星約翰屈伏塔主演小律師,也不賣座。不過2000年上映的另一部好萊塢電影《永不妥協》(Erin Brockovich),結局就讓人充滿希望。這部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主角不是律師,而是律師事務所的美麗助理,單親媽媽Erin Brockovich。這起加州辛克利小鎮(Hinkley, CA)罹癌居民控告太平洋瓦電公司(PG&E)地下水鉻汙染的民事訴訟,在Erin鍥而不捨地訪問調查後,給被告強大的壓力,雖然最後也是和解,但是美金三億三千三百萬的高額賠償金,讓受害居民得到補償,而原告律師和Erin也名利雙收。在這部電影中飾演Erin的女明星茱莉亞羅勃茲,後來獲得奧斯卡最佳女主角,而真實人生中的Erin,也受邀到美國公衛學會年會與哈佛大學公衛學院的畢業典禮演講,是真正的歡喜結局。這部電影對訴訟中的科學證據著墨不多,但是Erin到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諮詢毒理學家Nachman Brautbar醫師,討論六價鉻健康危害的畫面,讓人印象深刻。沒想到電影上映的幾年之後,媒體報導汙染地下水的PG&E,在訴訟過程中聘用中國學者當助理,並且委請英文翻譯,在學術期刊發表河水鉻汙染與健康危害無相關的研究報告,訊息被環保團體踢爆後,期刊主編公開撤回已經發表的論文,而被告的企業試圖染指學術研究,也成為電影《永不妥協》一則很特別的「後記」。

    這幾年公害訴訟拍成電影,除了美國的烏本地下水三氯乙烯與四氯乙烯汙染案,與辛克利地下水六價鉻汙染案之外,去年(2014)韓國三星電子公司員工白血病罹癌案,也改拍成電影《另一個承諾》(Another Promise)。這部斧山影展的得獎作品,主角是急性白血病女工黃于宓(Hwang Yumi)的父親黃相基,電影描述擔任出租車司機的黃相基與其他幾位罹癌員工的家屬,與南韓最大、最有影響力的企業長達七年的抗爭。韓國三星半導體廠員工的工作環境有機溶劑暴露,和台灣RCA案十分相似,但是韓國三星案是六名罹癌員工尋求職災賠償的行政訴訟。根據韓國的法令規定,員工申請職災賠償時必須提出職災與工作環境相關的證據,包括資方所使用的化學物質、員工暴露化學物質的時間和濃度,以及罹患疾病與暴露化學物質的相關。由於資方常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提供化學物質的清單,員工舉證困難,因此訴訟與求償倍增困難。韓國三星案在律師、支持團體「半導體產業人健康與權益支持者」(SHARPs)與組織工作者Jeong-Ok Kong醫師等人的協助下,年僅23歲便罹癌死亡的黃于宓案,在2011年6月23日勝訴,這是韓國法院裁定半導體廠的有害工作環境與白血病相關的第一起判例,不過其他幾個案件卻因為舉證問題而敗訴。在三星案的訴訟過程中,韓國「產業安全保健研究所」提出研究報告,認為男性在化學物質暴露濃度較低的狀況下,白血病與淋巴癌的發生率並沒有顯著升高,但是法官的判決指出,即使在低暴露的狀況下,只要長期累積也可能影響健康。在電影《另一個承諾》引起韓國社會關注,國會議員也提出決議案後,三星電子的董事長權五鉉,也在2014年5月14日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承認三星電子對罹患白血病等職業病的員工負有道義責任,並答應提供合理的補償。

    國外的公害訴訟,除了改編成電影之外,也有許多精彩的紀錄片。紀錄韓國三星員工罹癌案的《貪欲帝國》(The Empire of Shame),不久之前才在台北的紀錄片影展放映,而在RCA訴訟中,成為重要參考案例的美國北卡樂瓊營海軍陸戰隊基地(Camp Lejeune, NC)地下水汙染,2011年也有得的紀錄片《永遠忠誠》(Semper Fi: Always Faithful)。「永遠忠誠」是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口號,這部紀錄片的主角,和韓國電影《另一個承諾》一樣,是一位女兒因為白血病過世的父親。紀錄片詳細描述曾經擔任海軍陸戰隊士官長的Jerry Ensminger,在女兒Janey九歲過世之後,發現美國海軍長期隱匿樂瓊營地下水受苯、氯乙烯、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等致癌物汙染的過程,從1950年代到1980年代的三十多年間,估計有超過一百萬名海軍陸戰隊及家屬,曾經暴露地下水中的致癌物。Jerry不但展開證據調查,並且聯繫分散各州的受害者,其中包括在樂瓊營出生,39歲就罹患男性乳癌的Mike Partain,以及六十幾名男性乳癌患者,他們透過國會遊說,以及舉行聽證會等,要求美國國會立法協助所有受害者。2012年7月18 日,美國國會通過以Janey Ensminger為名的法案,而美國總統歐巴馬也在9月簽署「榮耀美國退伍軍人及關懷樂瓊營家庭法」(Honoring America's Veterans and Caring for Camp Lejeune Families Act of 2012),提供樂瓊營地下水汙染受害者「十五種疾病」(包括癌症與非癌症)的醫療補助,目前的認定標準是,只要在1957~87年期間,在樂瓊營居住「三十天以上」,或是胚胎時期母親住在該基地,法案中列舉的十五種疾病,都可得到醫療補助,預估美國政府在五年內將花費美金一億六千兩百萬元提供受害者醫療補助。目前美國疾病管制局的樂瓊營流行病學與生殖危害調查還在進行,研究結果這幾年也陸續發表,另外有好幾起罹癌居民控告美國政府的訴訟案,也都在進行。

    相較於烏本、辛克利、三星與樂瓊營等公害案件,台灣的RCA案有最多的科學研究證據,可能也有最多的專家證人出庭作證。從1998年起,在勞委會(現改制為勞動部)、環保署與衛生署的研究計畫經費支持下,共有九篇公衛領域的科學研究報告,通過同儕審查,發表在國際學術期刊。而出庭為勞工作證的專家證人,則有環工學者張艮輝教授與丁力行教授,毒理學家翁祖輝教授,以及公衛學者陳保中教授、陳志傑教授與王榮德教授等六人。這些專家證人不計時間成本,在法庭裡為大家傳道、授業、解惑,詳細說明科學研究的過程、結果與限制,並且也耐心回答被告律師千奇百怪的反詰問。更令人感動的是,律師團的許多律師,除了原本的法律專業,在這幾年裡都修得「第二專長」,不但各種深奧的專有名詞朗朗上口,他們也認真研讀環境工程、工業衛生、流行病學、毒理學與健康風險評估的科學文獻,充分消化吸收後,才能撰寫書狀,在法庭裡問出有意義的問題,或是詳細說明給法官聽。我常戲稱,這幾位認真的RCA原告律師早已在訴訟的準備過程中,修滿必修學分,隨時可以獲頒公衛碩士學位。

    雖然RCA訴訟沒完沒了,但是繼RCA訴訟之後,塑化劑、毒油案等,都陸續走上毒物集體侵權訴訟之路,在風險社會中,公衛與法律的連結日益密切,而嘗試連結公衛與法律鴻溝最積極的,則是新興的科技與社會學門。從2011年起,我和法國社會學家彭保羅教授和世新大學陳信行教授、陳政亮教授與黃德北教授等人,一起訓練及招募學生志工,協助完成法院要求的問卷調查,並且在《科技、醫療與社會》期刊出版專輯論文,分頭為RCA訴訟尋找及整理檔案資料。

    雖然所有的學者專家與學生志工都樂在參與,不過這幾年我也常被問到,如此勞師動眾,辛苦投入訴訟,生病受害的勞工朋友,到底能得到什麼?在這十多年漫長的訴過程中,最辛苦的,就是這些受苦受難的自救會朋友!我們含淚閱讀RCA勞工口述史《拒絕被遺忘的聲音》,親眼看著許多自救會成員疾病的惡化,在法庭裡聆聽自救會的會員朋友出庭作證,常常邊聽邊掉淚。在法庭裡被法官和兩造律師問東問西,公開探究婚姻、家庭、生育與疾病等最私密的生命經驗,需要多大的勇氣啊!但是詳細問起來,許多自救會的朋友,熱心參與訴訟與運動,無怨無悔,為的常不是自己,而是當年生產線上的姊妹情誼,她們想為生病或早逝的姊妹討回公道!

    我原本以為,這許多自救會的朋友、勞工運動者、律師以及來自不同學門的師生,合力收集資料、進行調查,完整述說一個能讓法官信服的故事,只是要協助法官斷案,卻在2015年的年假之後,聽到歷史社會學家柯志明教授的演講,才赫然想到,原來訴訟過程中的歷史敘事與證據調查,也是一種心理分析的過程!RCA地下水汙染與工傷案,是台灣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創傷」,要走出創傷,只有一步步尋找與面對真相,並且重複述說。根據精神科醫師的說法,只要說出事情發生的過程,就已經有療愈的效果,而知道受創的故事有人聆聽,或是重新被整理過,療癒的效果又更好。原來RCA案不只是台灣第一起集體侵權訴訟,也是走出台灣環境與職業創傷的團體治療!在這過程中,包括法官、律師與所有參與者,不但聽到勞工朋友的生命故事,也找回當初從事法律、社會運動與學術研究的初衷與熱情,且先不論訴訟的輸贏,或是一審之後,是不是還要繼續上訴,在RCA訴訟的漫長過程中,我們已經踏上聆聽與療癒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