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影音出版第43期會訊內容由公害訴訟看法律與專業的對話
由公害訴訟看法律與專業的對話

發佈日期:2015/10/14

  • 由公害訴訟看法律與專業的對話
  • 文/周漢威(法扶會台北分會專職律師)

    法庭與專業知識的交會

    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是法官的職責,也是審判的核心。隨著科技進步,各種新型態的爭議案件,如智慧財產權、工程爭議、醫療訟案、公害集團訴訟大量進入法院。對於參與法庭爭訟的法律人而言,如何在具有高度專業知識的案件中,於短時間內消化專業知識,並以淺白的話語,將專業知識傳達與法院,進而調查證據、釐清爭議,讓法院於形成具體心證,認定事實,妥適的適用法律,已成法律從業人員不得不面對的課題。

    只是台灣絕大多數的法官、律師,在法學院求學時,為了學習基礎的法律知識,如民法、刑法、公法及相關訴訟法,即需費大量的時間。縱使在必修課程外,加選修如智慧財產權、工程爭議、醫療訴訟、環境法等相關領域的法律課程,課堂中多數教授亦僅是教導相關該專業領域的法律規定及法學概念、研讀行政機關的行政函釋或法院實務判決,而未必具有該專業領域的基礎知識。

     

    車禍事件與公害訴訟的因果關係判定的差異

    公害訴訟的因果關係與一般訴訟案件有何不同?如以一般車禍案件為例,原告應證明因為被告如何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事故的發生,而因事故的發生,導致原告受到如何財產上或非財產的損害,方得請求損害賠償。

    一般而言,車禍案件中,被告行為及損害的因果關係,直接而明確,客觀上的事實經過證據之調查,法院亦不難依一般人的社會經驗,形成損害賠償的心證。但若將一般常見民事的車禍案件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承辦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汙染專案相比較,RCA公司所產生的汙染與員工損害的因果關係應如何認定?極為複雜,且須具有高度的專業知識協助,方能判定。

    在RCA公害汙染案件中,RCA公司被害員工主張:被告RCA公司於廠區所使用之多種有機溶劑,具有健康危害之風險,廠區內非法採用排氣在循環系統,使具有毒性的有機溶劑蒸氣不停地在室內循環,又廠區內之主要水源為地下水,RCA公司廠區內的地下水,早因常年傾倒任意有機溶劑,而遭受到嚴重的汙染,因此,員工因暴露於有害的職場,而造成健康上的實害及危害,因而向RCA公司請求慰撫金。法院經理審後,就原告主張及被告的抗辯,臚列了下列爭點:1、被告RCA公司是否有使用三氯乙烯等有機溶劑?2、被告RCA公司使用三氯乙烯等有機溶劑是否已盡注意義務?3、原告或其被繼承人是否有接觸三氯乙烯等有機溶劑之事實?4、未發病之原告是否受有損害?5、原告或其被繼承人所受損害是否與接觸三氯乙烯等有機溶劑有因果關係?6、損害賠償金額之計算。就因果關係的部分,任職於RCA公司的勞工應該如何在法庭上證明勞工所受健康上的損害或危害與接觸三氯乙烯等有機溶劑有因果關係存在?換言之,勞工如何證明接觸RCA公司使用的特定危害物質、工廠環境會造成作業勞工的健康的損害或危害?

    由於RCA案中所涉及許多工業衛生檢查的相關紀錄及流行病學的研究報告,而RCA案受害的勞工朋友們並不具有工業衛生、流行病學、毒理學等各領域的專業知識,因此,當事人僅能依賴律師與工業衛生專家、流行病學家、毒理學家的協助,透過專業與法律間的對話,以使法院了解相關資料所代表實質意義,具體建構工廠的作業狀況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

     

    塑化劑案的啟示:已知的風險、未知的損害

    RCA案件目前仍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但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已就消費者團體代理被害人提出塑化劑損害賠償乙案作出判決。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理由(下稱塑化劑判決)已放寬因果關係的認定標準:「倘有消費者或第三人使用或接受有缺陷之商品,如其所生之損害與因缺陷通常所生之損害係屬同一者,即可推定該損害即為商品之缺陷所導致,而以蓋然性因果關係舉證方法予以援用,自無須個別請求權人均須各別舉證證明之」。換言之,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消費者只要能舉證產品具有缺陷,並提出相關科學文獻說明該缺陷會發生特定的損害,即可以推定損害是因為商品的缺陷所導致,具有因果關係。

    不過,該案判決對塑化劑是否會造成人體損害?判決理由卻認為:「於本事件中,關於塑化劑對於人體健康之影響固有妨害, 然因其會由人體快速代謝排出,對於人體健康影響輕微,『故於通常情形下,雖攝取微量塑化劑進入體內,不致於對人體健康產生巨大傷害』則個別請求權人主張其食用含有塑化劑商品對於其健康產生重大影響者,即有個別舉證證明之必要」。甚至就消費者向廠商請求非財產的損害賠償即精神慰撫金部分,該案判決更認定:「塑化劑DEHP於進入人體後  於12至24小時內約有一半的DEHP及其代謝物會藉由尿液排出體外,大部份的DEHP及其代謝物會於24至48小時由尿液或糞便排出;至於塑化劑DINP亦會在72小時內有85%由糞便中排出,其餘部分則由尿液排出等情(參照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則食用含有塑化劑DEHP、DINP之商品後,因上開成份會在短時間內經人體代謝排出體外,對於健康並未造成損害,是原告請求被告等應賠償食用含有塑化劑DEHP、 DINP商品之消費者因健康受侵害之精神上損害賠償,自非可採。」,因此,雖然塑化劑判決已放寬因果關係之判斷標準,但是因為損害難以舉證,故多數消費者僅能請求產品的退費補償,而無法請求就健康或精神上的損害或危害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如果對於針對塑化劑(DEHP)的毒性,查閱毒理學的一般研究,可以發現一些研究報告[1]已指出:「塑化劑的健康影響,以前的研究大多集中於老鼠的探討,最近10年來在人類的研究,已經逐漸清楚。根據美國環保署認定塑化劑(DEHP)會引起動物的肝臟腫瘤,為人類可能致癌物質」、「因塑化劑含有類似女性賀爾蒙的作用,長期大量暴露,恐引起罹患乳癌、子宮內膜癌等女性賀爾蒙相關癌症的風險增加。孕婦尿液中塑化劑代謝物濃度越高,其生產男嬰生殖器官先天性異常風險越高,男性生殖器官到肛門距離越短。另外國內學者也發現孕婦尿液中塑化劑代謝物濃度越高,孕婦體內的甲狀腺賀爾蒙濃度越低,如此恐怕影響嬰兒的腦部發育,造成智能低下。孩童長期大量暴露塑化劑在女童會引起性早熟及乳房提早發育。性早熟的女童以後罹患乳癌、肥胖及心臟血管疾病的風險上昇。男童長期暴露塑化劑會引起女性化的傾向,造成行為偏差,會有喜歡洋娃娃、扮家家酒。因塑化劑有睪丸的生殖毒性,男童成長後精子稀少活動力弱,易有不孕。塑化劑過度暴露,孩童也容易產生氣喘、過敏性疾病。」

    換言之,塑化劑判決中雖然引用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 作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之依據,但事實上美國環保署依近年來的毒理研究成果,卻早已將塑化劑(DEHP)列入人類可能致癌物,而且研究結果顯示,塑化劑對於男、女皆具有生殖毒性,且對孩童的免疫系統亦會產生影響。人體超量攝取塑化劑會影響健康。

    因此,塑化劑判決雖然認為『大部份』的DEHP及其代謝物會於24至48小時由尿液或糞便排出[2],而認定受害人就主張的損害負舉證責任。但如果裁判者可以透過鑑定人到場說明,去了解毒理學的基礎知識,即可知悉每個人的代謝反應會因每個人身體的狀況而有所不同,對毒害的影響,亦會隨著年紀、性別及易感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況且,身體是否能將塑化劑完全代謝排出,也要視每個人的攝取劑量、頻率而判斷,因此塑化劑判決中,僅以『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單項證據,即認定『故於通常情形下,雖攝取微量塑化劑進入體內,不致於對人體健康產生巨大傷害』的事實。甚至,於判決理由中將損害的舉證責任全數歸與各該消費者負擔,並要求消費者損害與塑化劑的就關連性逐一舉證,不論由毒理學的觀點或由訴訟法上舉證責任分配觀點,皆有再深入研討的空間及必要。

    事實上,於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中,已明確記載:「此次事件是不法廠商非法添加塑化劑至食品中,故造成部分食品檢出DEHP濃度偏高,致攝入後其暴露劑量高於歐盟規範的每日可容忍攝取量。」換言之,塑化劑自始即不應存在於食物當中,但卻因為部分不法的原料廠商為了美化產品的賣相,因此添加不應存在於食品的化學物質,用較具賣相的產品外觀騙取消費者信任,進而獲取市場的不法利益,因而造成消費大眾健康的危害,讓消費者在無認識之下,暴露於高於歐盟規範的每日可容忍攝取量,而陷於健康的風險及危害之中。

     

    小結:法律人的天職及挑戰

            去年到今年,從胖達人到鼎王,黑心商品事件頻傳,為了自然、健康而排隊等候的消費者,一一變成了被害人。『假』、『騙』似乎成為企業經營者暴富的終南捷徑。在黑心商品被踢爆的那一刻,隨之葬送的不只是企業形象及信譽,也代表著生長在這個社會你和我,共同承擔了未知的健康危害。

            公害訴訟相較傳統民、刑事案件具有的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對於被毒害的大眾而言,訴訟是高牆、是畏途。當人民願意團結挺身而出向財團提出最沉痛的控訴時,律師只有透過與相關的專業領域從業者進行的對話、溝通、合作,竭盡所能的發現真實,才有可能在個案中獲得公平正義的實現。也只有透過如此的歷程,才有機會讓裁判者客觀審視各國公害訴訟的判決前例及最新的科學研究,妥善適用有限的法律規定,方可能作出合理的判決。

    面對新型態的訴訟爭議,裁判者應比立法者更聰明,經由專業與法律的對話,掌握關鍵的專業知識,這樣裁判長才可能利用有限的成文法規定,去處理前開專業性的爭議,讓司法判決的結果可以合理分配社會風險,預防相關事件再次發生,如此,司法判決才有可能成為守護台灣人民健康最後防線。


    [1] 參見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鹽類)對健康的影響,林口長庚 臨床毒物科 林杰樑 教授,網頁資料:http://www.greencross.org.tw/enviroment/DEHP.htm,拜訪時間:20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