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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第四、五屆董事長交接典禮

發佈日期:2016/05/03

  • 法律扶助基金會第四、五屆董事長交接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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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編輯部

    ↑照片左起:法律扶助基金會第四屆林春榮董事長、第五屆杜榮瑞常務監察人、第五屆羅秉成董事長

    本會於105年4月20日舉辦第四、五屆董事長交接典禮,包括司法院賴浩敏院長、司法院林錦芳秘書長、勞動部王厚偉司長、常務監察人杜榮瑞教授、全聯會理事長吳光陸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等貴賓蒞臨,共同見證交接的歷史時刻。

    本會第五屆董事前經對外公開徵募推薦人選程序,嗣經司法院遴聘後,已於105年3月23日就任,第五屆董事會並於同日票選由羅秉成董事擔任第五屆董事長。羅董事長為本會第四屆董事,熟稔會務專案,咸孚眾望。

    司法院賴浩敏院長於致詞中特別感謝林春榮董事長在擔任董事長這三年間,不論是制度改革或是業務推展都有亮麗的表現,讓法扶可以在司法的道路上,佔有非常重要的一環。而賴浩敏院也祝福羅秉成董事長,未來能繼續前人的努力之下,持續推展業務,提昇扶助品質。

    卸任的林春榮前董事長在臨別致詞當中,除了向這三年擔任董事長期間各界協助表達謝意外,也特別向法扶會執行長、各分會會長、及會內同仁在執行業務及修訂法扶法遇到困難時,仍能秉持不懈的精神表達誠摯感謝,他期許第五屆羅秉成董事長能夠帶領全體同仁繼續向前,將法扶的能量擴大,幫助到真正需要協助的弱勢民眾。

    而繼任的羅秉成董事長在致詞中以法「扶」的幾個同音字來闡述自己的理念。他表示第一個同音字「福」是「福氣」的意思,「福」字從「示」部,受此福惠,心存敬意,謹慎從事,遍植福田,才是自己和社會最大的福報。而「扶」也是「服」,是「服務」的意思,「服」字從「肉」部,象徵服務應該有溫度、有知覺,倘若所提供的法律服務流於專業傲慢或官僚習氣而不自知,就好似失去體溫的肉身,僵化麻木。最後回歸到法扶的本字,「扶」是「扶助」的意思。「扶」字從「手」部,可寓意「人道」、「人權」的高遠理想,空談無用,必得要有「出手出腳」、「說到做到」的實踐行動,才有實現理想的可能。羅董事長表示「法扶」、「法服」、「法福」,諧音異字,各有旨趣。不論是過去的、現在的或未來的法扶人,都要記得初衷和精神並秉持這三個意旨,才能真正做到扶助弱勢、維護公平正義。

    本次交接典禮也邀請全聯會吳光陸理事長、司改會林永頌董事長致詞,表達對法扶的期許及在制度上、業務服務等各方面的建言。最後,羅秉成董事長致贈禮物給林春榮前董事長,感謝他這三年為法扶會的付出與堅毅不拔扶助弱勢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