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5/09/22
- 簡介電話法律諮詢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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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許幼林(法律扶助基金會業務處主任)
一、緣起
民眾遭遇法律問題時,常因不知如何判斷法律上權利義務或進行相關法律程序,而感到無助。此時,法律諮詢便是民眾獲得解答、避免錯誤最即時簡便的方法,民眾透過法律諮詢及早取得專業資訊,預先評估訴訟風險,有助於減少爭訟。
本會自98年4月開辦擴大法律諮詢服務,由律師於駐點或分會,提供民眾面對面法律諮詢,七年來,諮詢案件量連年攀升,103年法律諮詢案件量更逾8萬件,為其他扶助案件量之二倍,顯見民眾對於法律諮詢有大量需求。
惟傳統面對面法律諮詢,需安排固定的諮詢地點及諮詢時段,難作靈活的彈性調度,易生效能不彰、資源浪費等問題;尤其,民眾尚須於諮詢時段親自到場,舟車勞頓且耗費時間等待,如偏遠地區、時間受限或行動不便的民眾,更難獲得快速便利的諮詢服務。
因此,本會為提供多元化法律諮詢服務,自103年起先以網路取代道路,推展視訊法律諮詢;104年則提供更為普及化的電話法律諮詢服務,自104年5月1日起,優先針對三類弱勢民眾常遭遇之「勞工案件」、「債務問題」及「原住民案件類型」開辦電話法律諮詢,並視試辦成效與民眾反應定期檢討調整。
二、目的
(一)提供民眾便捷、快速的諮詢服務
(二)縮短律師與民眾之間的距離
(三)協助民眾預約面對面諮詢
(四)提供民眾所需資訊
三、電話法律諮詢服務流程圖四、電話法律諮詢專案內容
(一)電話法諮專線:412-8518按2(手機撥打請加02)
(二)電話法諮時段:週一至週五9:00~17:00(12:30~13:30為午休時間,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提供服務)
(三)優先針對「勞工案件」、「債務問題」及「原住民案件類型」
(四)電話法律諮詢以20分鐘為原則
(五)依民眾詢問內容提供分流服務:1.民眾詢問內容,如屬本會相關服務事項,由法諮專員回答。
2.法律問題由法諮專員先行詢問、整理案情,再轉諮詢律師回答。註:以上流程將視實際操作情形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