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影音出版第47期會訊內容【堅守專業與良心 守護底層弱勢的法律權益】優良扶助律師─鄭華合律師
【堅守專業與良心 守護底層弱勢的法律權益】優良扶助律師─鄭華合律師

發佈日期:2015/09/23

  • 【堅守專業與良心 守護底層弱勢的法律權益】優良扶助律師─鄭華合律師
  •  文/洪玉盈 口述/鄭華合律師、法扶同仁劉欣怡

    訪談的前一天,鄭華合律師電郵了一篇他為桃園律師公會特刊所寫的文章〈同心圓玄增上生——休閒中的另類人生觀〉,作為對話前的自我介紹,這是他褪去律師外衣之後,真實的生活面向。文中有一段話:「我們試著『閱讀廣學善思維』,這其中包含了『身、心、靈、美、善』的追求,以期跳脫專業偏狹,事實上,更深藏著我們的另類人生觀。」字裡行間透露著休閒和信仰在鄭華合的律師生涯中,扮演著極具份量的角色。

    鄭華合律師自民國86年執業至今已近20年,從法扶草創時期他就是扶助律師的一員。此次獲得優良扶助律師的榮耀,他認為此獎項是對律師實踐應然本份的肯定與鼓勵,他在得獎感言中提到:「律師執業本即是執行專業與志業,而非營業獲利」,能獲此獎他備感榮幸。

    兼融法的邏輯與社會開放性,不至淪為「法匠」

    政大法律系畢業的鄭華合,在服完兵役的隔年就取得律師資格,接下來他花了兩年先把法律研究所的學分修滿才開始執業,不到一年的時間,他毅然將所有業務排開,專注於論文寫作,直到取得碩士資格,才正式邁向他的律師人生。

    鄭華合在求學階段本來念的是社會系,當時「憲法」是必修課程,他另外又選修了「法學緒論」,並從中讀出了興趣,大二就轉到了法律系。說到當時兩位重要的啟蒙老師如今都已離開人世,他語帶噓唏:「林山田教授當時是系主任,法治斌老師是我的口試教授,他們兩位是我從社會系轉入法律系的重要因緣。」當時法律系轉系是不用筆試的,鄭華合則以社會系全年級第三名的學期成績提出申請,通過口試後,順利的轉到法律系。

    鄭華合說,會將律師作為志向其實和他念社會學系有很大的關聯。他的法律系生活,主要就是上課念書,人際關係仍以大一的社會系同學為主,至今都還保持聯繫,而他在大學時曾擔任過法務部觀護人的輔導員,也是來自和社會系的機緣。「這個非法律的基礎雖然只有一年,對我的影響還滿大的。法律的邏輯結構很強,必須花很多時間在一個模式裡去鑽研,相對來說社會系是開放的。」他常提醒自己除了法律的邏輯判斷,也要從社會學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避免成為只會套用法條的「法匠」。

    專業與良心的堅持:「正直的律師也是可以存活的」

    鄭華合執業初期,也在元培科學技術學院(現為元培科技大學)擔任講師,兼任「憲法」、「醫事法」、「法律與生活」等通識課程。而他口中「忙碌」而「豐富」的休閒生活,除了求學時期所延續下來的習慣,更多是他在成家有了孩子之後,和另一半共同建立的生活觀。

    工作之餘他們參加讀書會,讀《人子》、《紅樓夢》、《梵谷傳》,也讀《哲學的慰藉》,他們學畫畫、學二胡、學攝影、看費里尼……從文學、藝術,乃至哲學都有涉獵。他們也打羽球、種菜、上山割草種樹、聽經、學佛,還加入了扶輪社。

    鄭華合對同樣是法律系畢業的另一半有很多感謝:「我們夫妻都很正直,她所從事的代書工作,也會遇到收佣金的機會,但我們一直都有守住那條線。」長期以來鄭華合在桃園的案量也算中上,除了他當扶輪社社長的那一年請過一位法務,其他時候都只有行政助理,他堅持所有案件都親自處理。「曾經有位律師來事務所實習,我想傳達給他『正直的律師也是可以存活的』,維持自己的專業,每一個案子都憑著良心來辦,這樣的律師還是有市場的。」他從實習律師身上得到了認同,讓他十分欣慰與自豪。

    重新審思善惡:自我逃避的當事人與缺乏人性的法匠

    因為另一半是地政士的緣故,鄭華合對土地、不動產也有涉獵,目前也是桃園市蘆竹區地政事務所不動產糾紛和自耕保留交換的調解委員。

    原本專攻「刑事訴訟法」的他,近年來幾乎都不接刑案,而轉以民事、家事、行政訴訟和法律顧問為主。原因除了刑事案件的起訴率降低,辦案的空間變小之外,也和他修習佛法有關。承接案件如同某種程度地參與該案件的業,對他來說承接刑案是需要更謹慎的:「如果一個當事人跑來對我說『律師,我真的有犯了罪,你可以幫我辯護嗎?』我就會明確的表示:『如果你有罪,我只能就法條適用或刑度上量刑輕重作辯護。』」

    正值他思維轉變的過渡期間,法扶轉來了一起「信用卡盜刷的詐欺案件」,案件當事人涉及在為友人申請信用卡時,私自進行消費行為,十幾張信用卡跟存摺,都需要和當事人一一核對,法官窮追著狀子,當事人卻不接電話,鄭華合無奈地說:「我花了好多的時間整理案件的資料,當事人卻在委託後逃避現實、逃避案件,同時也逃避要扶助他的律師。」

    佛學信仰對鄭華合在善惡判斷上有深遠的影響,而社會系所學,乃是因為參加讀書會,研讀了許多心理學和哲學的書籍,這些涵養都給他很多幫助。在他所承接的一起「資遣費案件」中,被資遣的當事人,因為沒有拿到該有的資遣費和短收的加班費來向法扶提出申請。訴訟期間當事人已經病得很嚴重了,但因承辦法官辦案態度不夠積極,導致程序拖延,本應由法官判斷之爭點,也發函詢問勞委會(現為勞動部),直到一年多後,別的法官接手,開了兩次庭就結案了,當事人也獲得勝訴。鄭華合在過程中感受到勞工的無助,也看見了少數法官缺乏人性的辦案方式。

    運用同理心在訴訟中尋求和解,是律師也是諮商心理師

    律師的工作更多時候扮演的是心理諮商的角色。鄭華合在桃園縣政府(現已改制升格)為民眾作法律諮詢時,因為積極和精準的回應,被推舉擔任法規審查委員。

    而他認為自己會被推薦成為優良扶助律師,並不是因為他辦的案子多。但他處理的案子中,當事人因此得到應有的補助和賠償的不在少數,更有不少的案件,是在他寫好訴狀和書狀的前期,就在訴訟中和解了。

    他分享了一個「扶養費」的個案。當事人在年輕的時候就遺棄了女兒,如今成了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棲身在廟的旁邊。開庭調解時,女兒對父親滿腔憤怒,一邊陳述卻一邊掉淚。鄭華合對她說:「我能理解你的激動,如果是我同樣憤怒。」因為他真誠的傾聽和回應,讓相對人得以完全宣洩,最後同意和解,也願意支付當事人扶養費。

    為何能在訴訟中和解還能獲得補償,鄭華合認為除了足夠的專業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訴訟的過程中,能夠站在雙方的立場設想,「我們共同遭遇了困難,如何來共同解決」,以這樣的概念和傾聽的態度去處理案件,就不會成為法匠,更不容易引起過度的對立。特別是觸及人性的家事及民事案件,除了法律上的協助,更多時候需要的是同理心。

    法扶同仁肯定鄭律師的無畏施:不以善小而不為

    雖然,鄭華合近年接案都以民事為主,但遇到法扶有特別需要協助的刑事案件,他仍會挺身而出。法扶桃園分會同仁劉欣怡說起一個「肇事逃逸」的個案,當事人是一位大學生,和相對人發生輕微擦撞的小車禍,因為趕著考試,在報警並和相對人說明之後先行離去,到校後並立即以手機聯絡和解事宜,卻被相對人指控肇事逃逸。在鄭華合出面調解之後,最後以不起訴處分結案。在劉欣怡眼中,鄭華合不分大小案件,都願意花時間去理解,也不偏頗任何一方,是很專業且用心的律師。

    曾經有人問過鄭華合,信仰和法律會不會有所衝突,他認為這是一般人對律師有所誤解,以為律師都在協助脫罪扭曲事實。而當一般人陷在對法律無知的痛苦裡,律師若能以專業為民眾解惑,也是一種無畏施、菩薩行。

    給法扶的鼓勵:維持底層民眾的本位立場,守護中性價值

    當社會發展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制度化,人們想要單純的生活、單純的守法或用法時都出現困難,政府就有義務建構一個扶助的途徑。比方民眾想要辦理房子買賣,就必須花錢請代書協助過戶,法律發展的更為複雜,倘若無力支付守法用法的成本,就失去守法用法的權利。法扶原是司法改革與社會反思的驅動下產生的,是將律師的專業和民眾最底層的需求兩相結合,所建構出的平台,這也是法扶精神中最為可貴的。

    所以鄭華合認為,法扶應本著人權與法治的普世價值,在社會改革與社會秩序兩者之間,扮演一個中性的角色,維持底層民眾的本位立場,在這樣的基礎下,可以累積更多的社會尊重。

    鼓勵律師加入法扶,將所學落實社會底層

    由於法扶的個案有別於其他重大標的案件,面對底層的聲音,反而有更大的辦案空間與經驗機會,可以將所學的法律條文加以運用和落實,除了扶助弱勢之外,也能提升法律諮詢時的精準度。鄭華合鼓勵律師們都能加入扶助律師的行列,並在承接每一個案時,能夠兼顧當事人與相對人的立場作客觀中立的分析,如此可以避免當事人過度放大自己的權利,對審判的結果也不至於過度地患得患失。而他也期盼所有申請人都能理解,法律絕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優良扶助律師小檔案-鄭華合律師

    盛達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北、板橋、士林、桃園、新竹法院登錄執業律師

    教育部審定合格講師(講字第076895號)

    桃園市政府法律扶助顧問(民國88年迄今)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諮詢律師

    桃園市蘆竹區地政事務所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

    桃園市蘆竹區地政事務所自耕保留交換調處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扶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