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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貴海鮮,廉價漁工:一桌海鮮料理比外籍漁工月薪還高新聞稿
  • 發佈日期:2016/05/30

  • 【2016年5月30日 臺北】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臺灣人權促進會、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與綠色和平共同召開記者會

    日前高雄檢方查獲有81名漁工被拘禁在門窗被或封住、二十坪不到的狹小空間,但這只是血汗漁工的冰山一角。今天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臺灣人權促進會、桃園縣群眾服務協會、法律扶助基金會與綠色和平共同召開記者會,再次公開漁工的記錄訪談影片及「福賜群號」Supriyanto在海上死亡前的三段影片,強調漁業勞工應全面納入臺灣勞動法律保障之內,管理權責歸屬於勞動部,避免境外僱用漁工在多頭馬車的管理下成為互踢的人球。

    臺灣遠洋漁業以鮪延繩釣、鰹鮪圍網、魷釣(兼營秋刀魚)及拖網為主,漁場遍布三大洋,產量約75.8萬公噸,佔產值44.5%,成為臺灣不可或缺的經濟命脈之一,背後的推手都是仰賴近二萬多名的外籍漁工。過去政府不願面對血汗漁工的真相,現在都已經逐漸浮出檯面。從今年美聯社一則「來自奴工的海鮮」(Seafood from Slaves)的報導獲得「普立茲獎」,揭開血汗漁工背後的奴役問題,到美國國務院上個月發佈的人權報告(Human Rights Report)提到高雄籍遠洋漁船「福賜群號」在海上作業期間,有兩名印尼漁工一死一失蹤。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指控「福賜群號」Supriyanto船員可能因不適應海上作業,在船上被用暴力的手段「強制清醒」,導致後來的死亡結果,現在雖然屏東地檢行政簽結,但李麗華這次四月去印尼拜訪家屬時,家屬仍希望有個真相能重起調查。秘書長李麗華認為:「現在的法制完全無法提供外籍漁工完善的勞動保障,新政府新氣象,正是改革陋規的最好時機,外籍漁工應納進臺灣勞動法規體制。」

    李麗華認為:「現在的法制完全無法提供外籍漁工完善的勞動保障,新政府新氣象,正是改革陋規的最好時機,外籍漁工應納進臺灣勞動法規體制。」

    從綠色和平上個月曾發布「臺灣製造- 失控的遠洋漁業」調查報告中也發現,臺灣漁業過去涉及海上謀殺、人口販運與虐待漁工等狀況,顯示政府管理失職,導致這些問題已成為遠洋漁業的普遍現象,目前漁業法規也不能保障境外僱用漁工基本工作權益。而對於境外僱用漁工是否適用臺灣《勞動基準法》仍有多方討論。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說:「境外僱用漁工確切工作地點就是在臺灣漁船上,而船舶與航空器向來被認定為國土延伸或是浮動的領土概念,因此,境外僱用漁工應仍適用臺灣《勞動基準法》。」

    綠色和平血淚漁工影片製作過程中,訪查百位外籍漁工發現,有超過九成以上的漁工拿不到原本說好給付的薪資,更有許多的漁工在工作的前一、兩年,每個月只領到新臺幣1500元的薪資。更讓人震驚的是,很多船員的契約上都載明一項條文:「當船員遇到意外時,賠償按該船員的每月薪水(約1萬元)配比,如,少一隻手賠10%、少一隻大腿賠 75%、雙耳失去聽覺賠50%等」。

    現在全球漁工問題,包括在臺灣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都已在國際間備受討論,更獲得國外媒體高度關注與報導,如何避免臺灣成為下一個被國際媒體報導漁工人權醜聞的主角?,趁臺灣遠洋漁業三法在新法變革之際,應成立包括經濟部、勞動部、外交部和海巡署等參與的跨部會小組,共同商討整個漁業體制問題,全方位打擊非法漁業,以及維謢外籍漁工基本權益,才能確保臺灣漁業強權名聲不會沾染侵犯人權的臭名。


    記者會召集及出席成員: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顏寧、臺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汪英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黃怡碧、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謝幸伶專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