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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扶助基金會澄清聲明稿
  • 發佈日期:2017/05/03

  • 法扶會針對今日報載「犯罪被害人保護會 應提至政院層級」之報導有關本會律師酬金分配比例,與本會之實際狀況顯有出入。

    法扶會表示,本會104年至105年間之扶助案件(包含勞動部及原民會委託專案),屬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案件數比例均不到40%;且因刑事案件的每件平均酬金2萬4仟元、民事案件每件平均酬金為1萬5仟元,故本會律師酬金中,屬於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酬金比例約為50%,並無報載內容所陳「法律扶助基金會前年支出的律師酬金約六億元,九成以上都花在被告、犯嫌。」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