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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

發佈日期:2015/09/25

  • 成立緣由

    原住民族的文化、生活及語言,有著別於一般國人之特殊性及差異性,而原住民族權與國家法治之間總是存有難以跨越的鴻溝,以致在法律訴訟上往往處於相對弱勢困境。有鑑於上述種種隔閡與障礙,為原住民族提供其專業的法律協助,保障其權益,有其絕對的必要性。

    基於此一理念,本會自93年成立至今,受理的原住民扶助案件已逾2萬餘件,更於民國102年3月21日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簽署行政委託契約書,受委託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簡稱原民專案),同年度4月1日起正式啟動。

    考量原住民族與一般國人的文化差異性,法扶會也有具原住民資格的扶助律師,並且每年舉辦原住民文化的相關研習課程,以強化原住民訴訟扶助品質。

    服務說明

    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出律師費,您可以申請律師幫您:

     打官司(訴訟代理)
    ​ 撰寫法律書狀
    ​ 調解法律糾紛
    ​ 法律諮詢
    「檢警偵訊 ‧ 律師陪同」服務:
    如果您遭到警察、檢察官認為涉嫌犯罪,而遭拘提、逮捕或沒收到傳票臨時要求訊問,依據現行法律規定, 您可以向警察要求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律師陪同偵訊,讓律師來保障您在偵訊中的權益!
    原住民朋友只要是在偵查中,不限重罪輕罪或者是否第一次偵訊,通通都可以申請本專案的法扶律師陪同偵訊服務!

    申請對象

    • 只要是具原住民身分且有法律扶助需求之民眾就可申請。

    申請方式

    1. 向鄰近的法扶分會聯繫(全國法扶服務據點),請點選連結了解(何申請扶助律師
    2. 原住民朋友「電話法律諮詢」專線:412-8518轉2(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
    3. 原住民朋友「檢警偵訊 ‧ 律師陪同」服務,24小時申請專線:(02)2559-2119
      (金門及馬祖地區因分會律師人數不足,僅先提供心智障礙者及原住民陪訊服務) 

    相關費用

    1. 申請本專案無須任何費用。
    2. 若您的申請通過本會審查,您無須支付律師費用。
    • 提醒您:本專案僅提供支付給律師的費用,但不包含訴訟時的郵務寄達費及裁判費等法院費用。

    申請流程

    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申請案件須經以下流程:

    1. 案情審查:
      須經審查委員審查您的案件狀況, 案情要有理由或案情涉及原民傳統慣習或文化衝突 ,才可准予扶助。
       
    2. 資力審查:
      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並無「資
      力限制」,但仍須攜帶全戶資力文件備查。
    • 連結:法扶各審查標準比較表
       
    • 提醒您,配合推動原住民族法律服務要點法規修正,原住民朋友如要適用原住民專案,需非本會或其他政府機關法律扶助對象者,始可適用。
    • 考量原住民專案應備審查資料與本會類似,故建議您可先以本會標準審查,再視審查結果轉換至合適之申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