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置董事十三人,任期三年,均為無給職。由司法院院長聘任。包括有司法院代表二人、法務部、國防部及內政部代表各一人、全國性及地區性律師公會推薦熱心參與法律扶助之律師四人、具有法學或其他專門學識之學者、專家二人、弱勢團體代表一人及原住民代表一人。亦即官方代表人數並未超過半數。
吳景芳一、現職1.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董事長2.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 專任教授3.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 兼任教授二、學歷1.國立台灣大學 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2.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 研究員三、經歷1.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專業研究所 所長2.中央警察大學、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市立空中大學及私立東海大學 兼任教授3.內政部警政署訴願委員會 委員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法規委員會 委員5.法務部檢討暨改進當前刑事政策研究小組委員會 委員6.台灣法學會 秘書長7.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董事
周志仁(國防部軍法司司長)林俊益(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林春榮(律師,林春榮律師事務所)陳和貴(律師,專利師,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陳俊卿(律師,前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陳駿璧(司法院民事廳廳長)費玲玲(法務部保護司司長)廖健男(律師,第三屆監察委員)劉文仕(內政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蔡志偉(東華大學原住民學院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研究所助理教授)謝文田(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監事主席柯承恩(台灣大學會計學系暨電機資訊學系教授)
監事:(依筆畫順序排列)林美杏(行政院主計處第一局專門委員)林國明(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馬君梅(東吳大學會計系專任教授兼副校長)張志弘(司法院會計處會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