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正式對外提供法律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法律諮詢、調解、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之代理或辯護等服務。而服務的對象主要係針對無資力或其他原因(如強制辯護案件、申請人因智能上的因素無法在法庭上陳述等)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
法律扶助基金會共有20個分會分佈於全國,自93年7月1日至97年4月30日止,共接受114,326件之申請。經過審查,已有51,811件(全部扶助加部分扶助)得到基金會指派律師之代理扶助,單純接受諮詢扶助約有32,594件,共計已有逾5萬多位受扶助人及家庭得到基金會的幫助。此外,本會亦積極與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社福團體等單位共同合作,設置900多處【法律扶助支援網】據點,在各地為職災勞工、受暴婦女、原住民朋友、外籍勞工、外籍配偶、卡債民眾等經濟弱勢的朋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