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的話
民國八十八年左右,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和民間司改會組成法律扶助法推動小組,當時我擔任台北律師公會平民法律扶助委員會主委,所推動的正是弱勢族群之法律扶助,故成為推動小組的一員,經過數十次開會、研擬條文、參考英美德日等等國家法制、舉辦公聽會,最終推出了民間版法律扶助法草案;因有此淵源,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花蓮分會後,我也實際參加了法律扶助工作的審議與扶助,切身體驗當時的立法願景與現行之實務上是否頇格之處。
花蓮分會過去三年,在廖學忠律師率領蔡雲卿律師暨各專員及審查委員、扶助律師的努力下,已建立良好的作業模式與社會評價,在此基礎下,我們將更努力將法律扶助之訊息推展出去,結合其他社會團體、弱勢族群力量,努力在整體社會福利制度環節中,拌演好法律扶助的一環,對於無資力或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讓無資力、符合扶助條件的民眾,能在扶助律師之支持下,感受法律扶助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