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的話
法扶工作,是個大愛的的工作,它非僅能幫助弱勢族群及特殊原因的人,更是落實實現正義、保障人權、弘揚法治的作為。法扶制度的誕生,是法律人的期待,誕生後,法律人已可集體奉獻所能,幫助更多需要扶助的人。
我平生富正義感,也喜歡做志工,當公務員如此,當律師也如此。本次受謝會長文田的推荐及郭秘書長吉仁的鼓勵,自覺以個人力量服務社會,不如運用法扶制度來替代。所以以歡喜心、奉獻心、大愛心承當了這個職務。 上任後,深深覺得民間不知有法扶制度存在的人有很多很多,知其存在,而不知如何應用的人也不少。為了讓人人之有法扶法的存在,進而能為運用,則深化宣傳,至為必要;另外,為了健全法扶制度,讓其運作不輟及順利,有關被扶助人應分擔之分擔金、被扶助人依法應回饋反還的回饋金及對敗訴之對造應負擔之訴訟費用(包括扶助事件所支出之酬金及必要費用),也需積極追討;其他方面,在業務推展中將隨時檢討,探求改善的空間,期能使法扶工作做到需要扶助的人都能得到扶助。相信在各界及同道支持協助下,我們工作同仁,當會全力以赴,共同為實現社會正義、法律平等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