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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通知信
  • 本會將於105年度逐步改採電子化通知扶助律師功能(mailto),特先預告。2016.05.03
  • 各位扶助律師您好:

    一、因應現今電子通訊系統發達、電子檔案上傳、下載資料已普遍化,本會將於105年度逐步改採電子化通知扶助律師功能(mailto),特先預告。

    二、105年度預計上線之時程、功能與說明:

    (一)105年7月新增「逾期未開辦、逾期未回報結案之自動清查、停派案功能」:

    1.派案後51、59日,律師未回報是否開辦者,自動發信通知律師回報。

    2.派案後一定期間(訴訟代理或辯護2年、調和解9月、法律文件撰擬與研究型法律諮詢6月),律師未回報是否結案者,自動發信通知律師回報。

    3.經上開清查後,如律師有未回報案件,各分會於律師完成回報前,暫無法進行各類派案。

    (二)105年9月新增「派案作業電子化功能」:同仁電話確認律師願意接案後,即可將派案資料上傳雲端,系統自動以EMAIL通知律師至雲端下載文件。

    三、承上,為準備電子化通知扶助律師之措施,總會將開始進行全國律師Email清查,請律師留意本會發送之Email確認信件。如無Email者,請律師儘速申請帳號後回報任一有接案之分會。如律師仍無Email信箱供本會寄送通知或信件,本會將無法再派案給律師。

    四、綜上,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問題,請洽法務處承辦人涂又文(分機149;電子信箱:yuwen_tu@laf.org.tw)、副主任周德彥(分機175;電子信箱:chris@laf.org.tw),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