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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通知信
  • 「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與「律師擔任第三審代理人資格限制」座談會,歡迎報名參加2017.12.26
  • 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決議:在不違反人民訴訟權保障的前提下,規畫相關配套措施,以漸進之方式逐步實施民事訴訟事實審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司法院民事廳曾針對此議題來訪本公會,希望徵詢本公會會員關於民事訴訟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之意見。 

    另關於現行第三審強制律師代理制度實施現況有無檢討之處?律師代理第三審訴訟之資格是否予以限制?亦為目前司法院納入修正民事訴訟法之重點。

    為能使會員瞭解司法院修正民事訴訟法之重點及進度,並廣泛蒐集會員之意見,本會特於107年1月6日下午辦理「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與律師擔任第三審代理人資格限制」座談會,邀請產、官、學界先進與談,歡迎 貴大律師踴躍報名參加。


    「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與律師擔任第三審代理人資格限制」座談會

    會議日期:2018年1月6日(星期六)下午14:00~16:40

    會議地點:師大綜合大樓508會議室(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圖書館校區)

    辦理單位:臺北律師公會主辦、法律扶助基金會協辦

    報名方式:https://goo.gl/f8xGfQ(如有問題請洽台北律師公會)

    議程(暫訂如下):

    時間 內容 人員
    13:45-14:00 會員報到  
    14:00-14:05 主持人致詞,介紹貴賓 主持人:張菊芳律師(台北律師公會前理事長、九大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14:05-14:10 貴賓致詞 薛欽峰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
    14:10-16:10

    議題一:民事訴訟事實審律師強制代理制度
    議題二:律師擔任代理三審代理人資格限制之研議
    議題三:現行民事訴訟法第466-2條實務操作之意見

    與談人:
    • 邱瑞祥廳長(司法院民事廳廳長)
    • ΟΟΟ法官(邀請中)
    • 姜世明教授
    • 范瑞華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
    • 周漢威執行長(法律扶助基金會)
    • 立法委員(邀請中)
    16:10-16:40 綜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