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律師專區教育訓練資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權之內涵與運用」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22年9月24日/新竹分會&原民中心)
教育訓練資訊
  •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權之內涵與運用」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22年9月24日/新竹分會&原民中心)
  • 發佈日期:2022/09/06

  • 原住民族獨特的文化、生活及語言,以及與萬物共生、萬物皆有靈的宇宙觀,使得原住民族看待土地與自然資源的角度與主流社會有所不同。原住民族將自己視為土地守護者、照護者(stewardship),與現代法律將土地視為資產(ownership)的概念大相逕庭,以致於原住民族治理土地和規範內部行為的價值,在以非原住民族主體為設計的國家法治下,產生扞格不入之處。

    為使調和雙邊的衝突,本會自93年成立至今,持續受理的原住民族法律扶助 ,並於107年成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專門辦理原住民族案件,109年8月19日在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在新竹成立西部辦公室,與新竹分會共同辦公,一同服務地方族人。為提昇扶助律師於辦理原住民族訴訟扶助品質,爰辦理此教育訓練,希望能一起對話、深入了解,並探討如何調和原住民傳統慣習與現代國家法治的衝突。

    為保護原住民族之傳統智慧創作,以防止非原住民族人未經族人同意,以原住民族的物質文化或符碼販售商品等之情形,並且為促進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三條之規定,在民國96年制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下稱原創條例),並在民國104年完成修法。原創條例的內涵和一般的智慧財產權有何不同呢?另外,這樣的保護機制和文創發展會不會有所衝突呢?如果廠商想和部落合作利用部落文化意象等傳統智慧創作製作商品,該循何種途徑呢?

    本次課程邀請到國立清華大學黃居正教授,透過他長期的研究及部落田野經驗,希望可以帶給大家更多的想法和討論。

    本次教育訓練資訊如下: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

    二、課程名稱: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權之內涵與運用

    三、課程時間:111年9月24日(週六)09時30分至12時30分。

    四、課程地點:新竹地方法院少年輔導大樓3樓少年教室(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105號)
    (同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暨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西部辦公室會址)

    五、參加人員:本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暨工作同仁。

    六、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制(請點擊藍色超連結),報名截止日111年9月20日

    七、聯絡窗口:法扶新竹分會-田靜怡專員(03-525-9882分機205,viviantst@laf.org.tw)   

    八、課程流程:

    時間 內容 講者
    09:00-09:25 報到  
    09:25-09:30 開場致詞 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專職律師主任林秉嶔律師
    新竹分會會長陳恩民律師
    09:30-12:30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權之內涵與運用

    黃居正 教授

    現職:

    •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教授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訪問學人
    •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兼任教授 (2018-至今)
    • 靜宜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院 兼任教授 (2020/9-至今)
    研究專長
    • 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原住民法、航空太空法、英美財產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技術交易法
    學歷
    • 加拿大McGill大學 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