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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訓練資訊
  • 報名已額滿截止-「法扶律師如何因應新律師法」教育訓練課程(2020年3月14日/台中分會)
  • 發佈日期:2020/02/13

  • (報名已額滿截止,謝謝!)

    一、課程活動目標:律師法業於民國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全文146條,為使本會扶助律師瞭解新修正律師法之重要規定並注意遵守,以加強扶助律師專業能力並提升服務品質,且有效執行本會業務,特辦理相關之教育訓練課程。

    二、實施對象:本會扶助律師預計150名。(因臺中地院大禮堂座位僅可容納150名,額滿即不再接受報名,敬請見諒!)

    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四、地點:臺灣臺中地方法院7樓大禮堂(台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五、時間:109年3月14日(週六)下午02:00至05:00

    六、本分會鼓勵扶助律師踴躍參加在職進修課程之措施:
    為協助扶助律師符合律師法第2條規定,律師應精研法令及法律事務;及律師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律師應精研法令,充實法律專業知識,吸收時代新知,提昇法律服務品質;及為提升本會法律扶助服務品質。全程參與本次教育訓練課程之扶助律師,本分會於本課程後,得按出席名單,優先派案3件(但扶助律師因個人之因素、曾違反本會行政規定或因已達本會規定之接案上限等因素而無法接案者,本分會不再補派),本分會仍保留是否予以派案之權限,敬請見諒!

    七、報名方式:

    1. 請點擊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回傳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報名已額滿截止,謝謝!)
    2. 聯絡人電話:04-23720091   傳真:04-23720582   電子郵件:taichung@laf.org.tw,承辦人:林嘉保(分機115)
    3. 注意:請欲報名者,將回傳單於109年3月6日(五)前,傳真或電子郵件寄回本分會,以利後續作業,謝謝!(請於傳真後,來電確認回傳是否完成;以電郵報名者,本分會收到電郵時,會回覆表示來信收到,如收到回覆,請不用再來電確認。)

    八、課程表:

    時間

    內容

    備註

    13:50~14:00

    報到

    休息時間,由講座視課程進度安排

    14:00~

    開場致詞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中分會  趙建興會長

    14:00~15:30

    法扶律師如何因應新律師法

    講座:法務部檢察司 鍾瑞楷科長

    15:30~15:40

    休息

    15:40~16:30

    法扶律師如何因應新律師法

    講座:法務部檢察司 鍾瑞楷科長

    16:30~17:00

    Q & A 時間

    17:00~

    賦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