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度扶助律師教育訓練(105年10月22日/高雄&屏東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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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辦理扶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
貳、目的:增進扶助律師專業職能,提升扶助品質,加強扶助律師對於辯護人在偵審程序之角色與功能之理解。
參、辦理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屏東分會
肆、辦理時間:105年10月22日(星期六)09:30-12:30
伍、辦理地點: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高雄辦事處(高雄市前鎮區一心二路128號14樓)
陸、參加人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扶助律師
柒、報名方式:請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至分會活動聯絡人,報名截止日為105年10月14日(週五)。
捌、活動聯絡人:法扶高雄分會蔡孟恩,電話(07)222-2360分機38,傳真(07)222-5230
註:扶助律師實際參與教育訓練時數本分會將回報總會並行登錄,敬請準時到場並全程與會。
玖、活動議程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09:00-09:30 報到 09:30-09:50 開場 黃吉雄會長、李玲玲會長 09:50-11:00 辯護人在偵審程序之角色與功能
1. 辯護人在「偵查」程序之角色與功能黃建榮庭長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0-11:10 休息 11:10-12:30 2. 辯護人在「審判」程序之角色與功能 黃建榮庭長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發佈日期:2016/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