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到CEDAW就輸了?律師實務與性別刻板印象」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20年6月12日/士林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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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CEDAW),旨揭男女平等享有一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司法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是第一部旨在維護女性權益,消彌對女性之歧視的全球性公約。從最初15條主條文、自1986年起陸續增列37個一般性建議,如因應全球化的女性移工、高齡化婦女人權或女性司法救助,在社會進步之下,歧視的衣裳也不退潮流的更迭換季,距實質平等的目標,也動態的位移。
而我國於2011年制定施行法、2012年施行,在制定後近10年的光譜下,國內仍因傳統文化社會對男女認知的印象,致使歧視在朝向平等的時間軸上留下深刻的印記。
一位多年實務工作經驗,數次參與平權運動,專長為女性主義法學、性別法律史的執業律師視角,回顧台灣在CEDAW歷程上留下足跡,更展望未來的進步。
自己CEDAW起來: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home
一、主辦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
二、課程時間:109年6月12日(週五)上午9時至12時
三、課程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338號7樓之2)
四、報名方式:6月5日(五)下午5時前於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eDTh16Z1MstvETYBA
五、活動聯絡人:
- 法律扶助基金會士林分會 袁子庭專員
- 聯絡電話:(02)2882-5266分機226
- 傳真號碼:(02)2882-1200
- e-mail:abner@laf.org.tw
六、林實芳講師簡介:
- 【現職】維虹法律事務所 執業律師
- 【經歷】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秘書長
- 【簡介】擁有多年實務工作經驗,專長領域為女性主義法學、性別法律史。
時間 內容 講者 09:30-10:05 報到/開場 10:05-11:30 用到CEDAW就輸了?律師實務與性別刻板印象 林實芳(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執業律師) 11:30-12:00 Q&A 同上
發佈日期:202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