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律師專區教育訓練資訊敬邀貴大律師參加桃園分會舉辦「移工常見票據訴訟之實務經驗分享—涉外事件、原因關係抗辯及我公序良俗透過兩公約施行法之具體化」之教育訓練(2020年10月17日/桃園分會)
教育訓練資訊
  • 敬邀貴大律師參加桃園分會舉辦「移工常見票據訴訟之實務經驗分享—涉外事件、原因關係抗辯及我公序良俗透過兩公約施行法之具體化」之教育訓練(2020年10月17日/桃園分會)
  • 發佈日期:2020/08/10

  • 移工常見票據訴訟之實務經驗分享—涉外事件、原因關係抗辯及我公序良俗透過兩公約施行法之具體化報名簡章

    一、 目的: 106年間茲因於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通報,近二百位菲律賓籍移工為支付高額仲介費來台工作,而於母國經仲介公司介紹向融資公司借款,入境後則面臨每月需清償與本金顯不相當之高額還款窘境,無力支付下陸續遭我國融資公司聲請本票裁定,部分正由法院強制執行中。 經本會法務處研究,由於該等移工並未留有簽署文件之影本,本票之形式真正尚待查證;且研判我國融資公司應知悉移工簽立本票之經過,而有主張票據原因關係抗辯之空間,諸如:移工於母國所簽契約是否牴觸該國不得收取仲介費之規定;票據債權擔保借貸債權之範圍、還款金額換算之高額利息是否牴觸我國公序良俗等,均屬本案之爭點。再衡諸移工在台語言不通、不諳台灣法律之相關規定,為保障渠等權益,而由基金會共組律師團協助,今特委請律師團之成員陳薏如律師就該類案件之涉外因素、原因關係抗辯及我國公序良俗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具體化等進行實務經驗分享。

    二、 大綱:

    1. 事實背景介紹
    2. 主要類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 管轄權之判斷及準據法
      • 票據原因關係之抗辯及舉證責任
        1. 借貸債權之擔保
        2. 擔保之範圍
      • 準據法適用結果有無違反我公序良俗
        1. 過去實務判決介紹
        2. 桃院108年簡上字82號判決以兩公約施行法賦予我公序良俗更具體之面貌
    3. 次要類型:給付之訴
    4. 結語及QA討論

    三、 活動議程:

    1. 時間:2020年10月17日 (星期六) 上午9:00~12:00
    2. 講座地點:桃園律師公會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221號4樓)
    3.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社團法人桃園律師公會
    4. 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nzQQe6
    5. 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講師
    08:3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場致詞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桃園分會洪榮彬會長
    09:10-09:20 開場致詞 社團法人桃園律師公會 關維忠理事長
    09:20-10:20 移工常見票據訴訟之實務經驗分享—涉外事件、原因關係抗辯及我公序良俗透過兩公約施行法之具體化 陳薏如律師
    10:20-10:30 休息&茶點時間  
    10:30-11:30 移工常見票據訴訟之實務經驗分享—涉外事件、原因關係抗辯及我公序良俗透過兩公約施行法之具體化 陳薏如律師
    11:30-11:50 Q&A 陳薏如律師
    11:50-12:00 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桃園分會卓淑華專員
    12:00- 賦歸  

    四、聯絡人:桃園分會(電話:03-3346500) 劉欣怡專員(分機111)、麥芯瑜專員(分機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