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場CRPD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16年8月12日/花蓮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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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舉辦源起:
聯合國為落實國家對身心障礙者之保障,於民國(下同)95年12月底通過了「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以下簡稱CRPD)」,97年5月3日生效,這是進入21世紀後,聯合國通過之第一份人權公約。
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然為因應CRPD之精神,總統乃於103年8月20日公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3日正式實施。其中該法第8條規定:「身心障礙者受公約及其有關法規保障之權益遭受侵害、無法或難以實施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訴訟或其他救濟管道主張權利;侵害之權益係屬其他我國已批准或加入之國際公約及其有關法規保障者,亦同。身心障礙者委任律師依前項規定行使權利者,政府應依法提供法律扶助;其扶助業務,得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他民間團體辦理。」
身心障礙者向來為本會重點扶助對象之一,且本會乃因CRPD之實施,以及日後將承接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委託案之業務,為使本會有意願承接身障個案之扶助律師能對本公約內容有所了解,並於辦案過程中具備身障之意識,以強化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之服務品質,本會特辦理「CRPD扶助律師教育訓練」,希冀透過該教育訓練,招募具身障意識之扶助律師,建置身障者之專科律師人才庫。二、活動時間:105年8月12日(週五)下午14:00–17:00
三、活動地點: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庭大樓3樓會議室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5號→交通資訊四、參加對象:花蓮分會扶助律師、在地社福團體社工、法院調解委員
五、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花蓮分會、花蓮律師公會、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六、報名方式:活動聯絡人─陳秀娥,報名即日起至105年07月29日止。
【傳真報名】傳真電話(03)823-3068,請點選下載「報名表」
【電話報名】電話(03)822-2128
【EMAIL報名】hualien@laf.org.tw七、課程時間表:
時間
內容
講師
13:30~14:00
報到
14:00~14:05
致詞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院長 劉嶽承
花蓮律師公會 理事長 李文平
法扶花蓮分會 會長 林武順
14:05~14:20
播放認識障礙者之影片
14:20~15:10
簡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施行法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
林佳和助理教授15:10~15:20
中場休息
15:20~15:40
「我」是障礙者─障礙者處境
台北世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
林君潔總幹事15:40~16:40
與障礙者對話─談自立生活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法務處李秉宏律師
16:40~17:00
綜合座談
發佈日期:2016/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