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度第二次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16年4月9日/屏東&高雄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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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辦理扶助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
二、目的:提供最新法律實務見解,解決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對實務見解之疑惑。
三、辦理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
四、辦理時間:105年4月9日(六)09:30-17:30
五、辦理地點: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三樓會議室(如報名人數超過會議室容許量,則改在台電高雄訓練中心,並另行通知)
六、參加人員: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扶助律師、院檢承辦人員及社工專業人員
七、報名方式:
【報名表回傳】請點擊下載【報名表】(傳真:08-7516587)
【網路報名】https://goo.gl/hxjPVj
※即日起至105年4月6日(星期三)報名截止
※扶助律師實際參與教育訓練時數須回報總會並行登錄,敬請準時到場,並全程與會。
※如有活動問題,請洽屏東分會陳虹如(電話08-7516798 分機212)
八、活動流程:
時 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09:00~09:30
報 到
09:30~09:40
開 場
黃吉雄會長、李玲玲會長
11:00~11:30
家事事件相關國際公約之內涵與會面交往不適當案例之探討
屏東地院張以岳庭長
11:30~11:40
休 息
11:40~12:30
家事事件相關國際公約之內涵與會面交往不適當案例之探討
屏東地院張以岳庭長
13:00~13:30
報 到
13:30~13:40
開 場
黃吉雄會長、李玲玲會長
13:40~15:30
債權執行及其引發之訴訟
台大法學院許士宦教授
15:30~15:40
休 息
15:40~17:30
債權執行及其引發之訴訟
台大法學院許士宦教授
發佈日期:201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