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RPD扶助律師教育訓練(2016年5月19日/新竹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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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檔案下載:
-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 CRPD教育訓練講義─陳俊翰
- 我國防制就業上身心障礙歧視法制之說明─焦興鎧
- 禁止就業上身心障礙歧視國際勞動基準之建構
- 美國最高法院與身心障礙者就業歧視爭議之解決-2002庭期三則判決之評析
一、舉辦源起:
聯合國為落實國家對身心障礙者之保障,於民國(下同)95年12月底通過了「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以下簡稱CRPD)」,97年5月3日生效,這是進入21世紀後,聯合國通過之第一份人權公約。
我國雖非聯合國會員,然為因應CRPD之精神,總統乃於103年8月20日公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3日正式實施。其中該法第8條規定:「身心障礙者受公約及其有關法規保障之權益遭受侵害、無法或難以實施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訴訟或其他救濟管道主張權利;侵害之權益係屬其他我國已批准或加入之國際公約及其有關法規保障者,亦同。身心障礙者委任律師依前項規定行使權利者,政府應依法提供法律扶助;其扶助業務,得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他民間團體辦理。」
身心障礙者向來為本會重點扶助對象之一,且本會乃因CRPD之實施,以及日後將承接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委託案之業務,為使本會有意願承接身障個案之扶助律師能對本公約內容有所了解,並於辦案過程中具備身障之意識,以強化身心障礙者法律扶助之服務品質,本會特辦理「CRPD扶助律師教育訓練」,希冀透過該教育訓練,招募具身障意識之扶助律師,建置身障者之專科律師人才庫。
二、活動時間:105年5月19日(週四)下午14:00–17:00
三、活動地點:新竹市北區區公所四樓簡報室(地址:新竹市國華街69號4樓)
四、參加對象: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桃園分會之扶助律師、社工夥伴 (限額:100人)
五、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桃園分會、新竹分會
六、協辦單位: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新竹北區區公所
七、報名方式:請於5月10日(週二)前報名,點選下載「報名表」傳真或E-mail至下方聯絡人,或電話報名。
報名聯絡人:法扶新竹分會 蔡美琪小姐
聯絡電話:(03)525-9882分機203
傳真號碼:(03)525-9897
電子信箱:meichi@laf.org.tw八、課程時間表:
時 間
內 容
講 師
14:00~14:05
主持人致詞(新竹分會:李林盛會長、桃園分會:孔令則會長)
14:05~14:20
播放認識障礙者之影片
14:20~15:10
簡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施行法
衛生福利部CRPD專案辦公室
陳俊翰律師
15:10~15:20
中場休息
15:20~15:40
「我」是障礙者─障礙者處境
衛生福利部CRPD專案辦公室
陳俊翰律師
15:40~16:40
與障礙者對話─談就業歧視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研究員
焦興鎧教授
16:40~17:00
綜合座談
發佈日期:2016/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