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律師專區教育訓練資訊【因應疫情取消舉辦】「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律師教育訓練(2021年6月11日/新北分會&新北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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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應疫情取消舉辦】「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律師教育訓練(2021年6月11日/新北分會&新北社會局)
  • 發佈日期:2021/05/10

  • (2021.05.26更新公告)

    因應疫情指揮中心5/26布達之防疫三級警戒延長,
    本會取消辦理6/11本場教育訓練。


    一、課程源起: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又簡稱CEDAW,是一項有關婦女權利的國際公約,為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民國70年正式在臺灣生效。公約第1條:「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對「對婦女的歧視」訂下一個通用的定義。CEDAW在臺灣施行後,各級政府機關需採取立法或行政措施,應符合公約有關性別人權保障之規定,以促進性別平等,並籌劃、推動及執行公約規定事項,使兩性權益均獲得平等保障,消除性別歧視。
    依行政院「司法人員CEDAW能力建構計畫指引」,本會扶助律師自110年至115年,應達到50%扶助律師依前開指引完成CEDAW課程,藉由本次教育訓練,邀請伍維婷教授分享專業知識與經驗交流,有助於扶助律師更加了解CEDAW的理論,並於辦理案件時將其落實在法務之上。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課程時間:110年6月11日(星期五) 09:00 ~12:30

    四、課程地點:三重勞工中心十樓演藝廳(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9號10樓)(靠近菜寮捷運站1號出口)

    五、邀請對象:本會扶助律師

    六、講師簡歷:

    姓名:伍維婷副教授
    職稱: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學歷:博士後研究,中央研究院,政治學研究所
    專長:性別政治、性別與政策、性別研究、社會運動、中國國家與社會關係、CEDAW的理論與實踐

    七、活動流程:

    時間 課程內容
    08:30-08:55 報到
    08:55-09:00 活動致詞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徐偉群會長
    09:00-11:00 性別與法律--如何將CEDAW落實在法律工作上?
    主講人:伍維婷副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11:00-11:15 茶敘時間
    11:15-12:15 從CEDAW落實面看我國性騷擾行政申訴之實務運作
    主講人:林寶珠科長/鄭力行科員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12:15-12:30 綜合座談

    八、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報名請按此處)

    網路報名於5/11早上9點00分開放報名,依報名時間排序,此次名額為200名,額滿後將關閉報名系統,敬請各位大律師注意,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