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年修復式司法修復促進者線上培訓課程(2022年7月15日、7月16日、7月23日、8月5日、8月6日/橋頭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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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務部自民國97年5月開始,將推動修復式司法列為重要政策,建立以人為本的柔性司法體系。其後於98年7月核定「法務部推動修復式正義-建構對話機制、修復犯罪傷害計畫」,並於99年6月22日正式頒定「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總統府更於106年9月8日發布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書」,將「實踐修復式正義」列為重點建議。
目前刑事訴訟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監獄行刑法等均已修法,賦予法院、檢察機關、矯正機關啟動修復式司法之明文規定。法務部公告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草案中,亦將修復式司法列為國家對被害人之權益保障措施,乃犯罪被害人保護的司改議題之一。
有鑑於修復式司法已成為我國刑事程序的重要一環,律師身為第一線角色,自應與時俱進。透過本計畫,受訓學員能體察修復式司法之人本價值,具備擔任促進者之初步能力,陪伴與支持被害人。
本課程資訊如下
一、執行單位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高雄律師公會、屏東律師公會。
- 協辦單位:屏東地檢署、善意溝通修復協會
二、 課程時間與地點
- 時間:2022年7月15日(五)、7月16日(六)、7月23日(六)、 8 月5日(五)、8月6日(六),共五日。
- 地點:因應COVID-19疫情,本次培訓包括大堂演講及分組演練,使用Google Meet視訊會議系統,以線上方式進行。
三、 報名事項
(一) 本會會員60人。(二) 課程學費:每人2500元整;請待收到報名成功通知信,內會有繳款方式,再行繳費。(三) 網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q5qeRE(四) 參與人數資格,依下列順位資格的決定錄取:- 第一順位:具扶助律師資格十高律會員(或屏律會員)
- 第二順位:僅有高律會員(或屏律會員)
- 第三順位:僅有扶助律師資格,而無高律會員或屏律會員。
(五) 全程完訓學員,取得以下資格-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犯罪被害人扶助案件」優先派案資格。
- 提供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一路相伴法律協助案件」優先派案資格,或取得加入該會「犯罪被害人律師」律師資格(仍需經申請加入分會審核)。
(五)分會承辦人:陳昕毅專員(07-6121137分機114)。四、 本次課程完整資訊,請參考附件說明,請下載附件檔案:111年橋頭分會修促者培訓課程說明
發佈日期:202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