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法系列課程(一)-「家事事件法之原理原則」教育訓練課程(2021年01月23日/台南律師公會&台南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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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
家事法系列課程(一)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
二、時間:110年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
三、地點:本會會館(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48號16樓之4)
四、講題:『家事事件法之原理原則』
五、主講人:沈冠伶教授
- 現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翁岳生法學講座教授
- 學歷:
-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 經歷: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所長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2017-03至2019-07
-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副教授
- 海德堡大學法學院交換教授 2019-7
- 漢堡大學法學院交換教授 2018-7
-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院訪問學人 2013-09-01至2014-07-01
- 財團法人民事訴訟法研究基金會董事
- 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修委員會委員
- 國際民事程序法學會(IAPL)會員
- 曾任律師、司法官特考及格
六、課程表:
時間 課程 08:30~09:00 報到 09:00~09:05 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 林仲豪理事長 致詞 09:05~10:30 「家事事件法之原理原則」 10:30~10:40 中場休息 10:40~12:00 「家事事件法之原理原則」 七、備註:
- 會場提供講義、茶水。
- 欲參加本課程請向台南律師公會報名。
- 參加本次課程之學員,得向台南律師公會申請核發參加課程證明(家事法系列課程預計辦理12堂,共36小時),持向法扶申請家事專科派案資格。
110.01.23「家事事件法之原理原則」課程 報名表
(01/18前報名截止)
會員姓名:
電話:( )
地址:
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 電話:06-2987373 傳真:06-2988383 聯絡人:鄭雅文
發佈日期: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