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律師專區教育訓練資訊「家事事件跨界實務分享-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與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資源介紹及實務」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2019年9月23日/總會)(已額滿)
教育訓練資訊
  • 「家事事件跨界實務分享-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與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資源介紹及實務」扶助律師教育訓練 (2019年9月23日/總會)(已額滿)
  • 發佈日期:2019/09/03

  • ※本場次已報名額滿:如有願報名後補,請將律師大名、身分證後三碼、聯絡電子信箱及電話,以電子郵件寄給法扶總會周世政專員(02-2322-5255分機120,s3080534@laf.org.tw),謝謝。

    依本會民國(下同)107年之統計,家事扶助案件計有9,002件,其中離婚、監護權及親權案件合計有3,281件;再依司法院之統計資料,家事事件中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強制執行案件,從103年的209件,至106年增長至260件,顯見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相關議題之家事案件日益增多。依台北市家防中心的未成年子女交往會面服務案件量,從105年到107年間成長了88.8%,來到387場,其中高衝突家庭的子女會面交往實際執行情形更是艱鉅。

    為此本次教育訓練之講師係長年服務於家事案件領域第一線之資深社工人員,前來介紹現行陪同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一方會面交往之不同方案,例如(1)社區型陪同親子會面之服務或(2)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兒福聯盟辦理的「同心園-親子會面中心」服務,如何運作。並分享其中與未成年子女及父母間之夠通技巧,以期透過不同專業間之對話交流,使律師更了解如何於高衝突的家事事件中,以孩子為出發點,跨領域與其他工作夥伴共同維護孩子的最佳利益。

    另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19條之1明文規定:「少年及家事法院應提供場所、必要之軟硬體設備及其他相關協助,供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民間團體設置資源整合連結服務處所」,是以各法院均設有「家事服務中心」。實務上「家事服務中心」與司法之連結如何?有何資源可提供律師辦理家事案件時使用?本會亦請到士林地方法院家暴暨家事聯合服務中心黃督導與律師分享其工作經驗,歡迎扶助律師踴躍報名。


    本次教育訓練資訊如下:

    一、主辦單位: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

    二、課程名稱:家事事件跨界實務分享-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與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資源介紹及實務

    三、參加對象:本會扶助律師、審查委員及本會同仁

    四、課程時間:108年9月23日(週一)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五、地點&地址: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6樓大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

    六、報名方式: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19日(四)止。
    2. 名額限制:本課程受限於預算、場地等因素,報名人數以50人為上限,額滿為止。
    3.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點擊文字連結進入「線上報名系統」(報名已額滿)
    4. 聯絡人:法扶基金會總會周世政專員(電話:02-2322-5255分機120,電子信箱:s3080534@laf.org.tw

    七、備註:

    1. 扶助律師實際參與教育訓練時數須回報總會並行登錄,敬請準時到場並全程與會。
    2. 本場次教育訓練時數,可做為申請或展延本會家事專科律師認證申請使用。

    八、課程流程:

    時間 內容 講者
    13:20-13:30 報到  
    13:30-14:30 介紹社區型陪同親子會面(兒盟總會)與家暴案件之監督會面(臺北市同心園)資源、適用案件、轉介程序等 李惠娟主任
    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主任/同心園臺北市親子會面中心主任
    14:30-15:20 會面技巧與維護未成子女最佳利益
    15:20-15:30 休息  
    15:30-16:30 介紹法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法院社工與司法的合作 黃竑瑄督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士林地院家暴暨家事聯合服務中心督導
    16:30-17:00 綜合座談 主持人:謝幸伶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北部專職律師中心主任)
    與談人:孫則芳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副執行長)及全體與會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