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家事等案件與性別平等之落實」家事律師教育訓練暨審委扶律座談會(2019年6月14日/基隆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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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緣起:
家事事件法第1條明文揭示,為妥適、迅速、統合處理家事事件,維護人格尊嚴、保障性別地位平等、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並健全社會共同生活,特制定本法,而對於處理家事事件之法官、程序監理人及家事調解委員等,均明文要求須具有性別平權意識。性別平權意識已然成為辦理家事事件必備之知能,始足以保障性別地位實質之平等!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自104年8月1日起試行家事專科派案,亦期由藉律師之專業協助,為受扶助人爭取更加維護人格尊嚴及性別平等之地位。透過此次教育訓練,希望讓律師更深入體會CEDAW對性別平權、性別暴力整體的想法,再分別就家庭暴力、性騷擾及性侵害等事件,觀察國內實踐的情況及剖析未來可努力之方向。另、藉由律師撥冗到場的寶貴機會,分會擬舉辦本年度第一次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座談會,傾聽及蒐集律師之意見,以為日後檢討、改進,提供更佳服務品質之重要參考。二、活動時間與場地:
- 時間: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02:00-05:30
- 場地: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6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近捷運松山新店線古亭站)
三、課程講師:秦季芳講師 (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經歷:前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四、報名方式:
- 報名截止日:2019年6月3日(星期一),55位名額(基隆分會扶助律師優先) 額滿為止!
- 採線上報名,請點擊文字連結進入「線上報名系統」
- 聯絡人:基隆分會林淑茹專員,電話:02-2423-1631分機305
五、活動流程
時間 內容 備註 13:45-14:00 報到 14:00-14:10 活動致詞 基金會執行長、基隆分會會長 14:10-15:20 專題講座:「辦理家事等案件與性別平等之落實」 秦季芳講師 15:20-15:40 休息時間 15:40-16:45 專題講座:「辦理家事等案件與性別平等之落實」 秦季芳講師 16:45-17:00 座談時間 秦季芳講師 17:00-17:30 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座談會 基隆分會會長
發佈日期:2019/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