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最新消息公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0~111年度法律扶助安心福助」勸募專案徵信公告
公告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10~111年度法律扶助安心福助」勸募專案徵信公告
  • 發佈日期:2023/03/01

  • 勸募專案許可文號:衛部救字第1101362802號
    核准勸募活動期間:110年9月1日至111年8月31日
    募款活動財物使用期間:110年9月1日至112年1月31日(原使用期限至111年8月31日止,經衛部救字第1111363094號函同意變更至112年1月31日止)

    一、募款緣起
    法扶會為保障弱勢民眾權益,對於無資力,而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或雖非無資力,但為強制辯護案件者(如涉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因智能障礙等因素無法在法庭上適當陳述)等弱勢民眾,審查個案案情及其資力狀況,分別提供法律諮詢、調和解、法律文件撰擬、訴訟代理或辯護,及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扶助,以落實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法扶會近年亦致力拓展新型業務,包含「視訊法律諮詢專案」、「電話法律諮詢專案」等,期藉由各項專案的開辦及其附帶宣傳效應,讓更多有法律需求的民眾知悉並能使用法扶會服務,進而達到法扶會讓有需要的弱勢民眾得以運用法律扶助資源之成立宗旨。

    二、募款目的
    本會希望透過本募款計畫之辦理,強化法律扶助之宣傳與各相關單位間之連結,積極針對弱勢民眾宣傳法律扶助資訊,以增加法律扶助能見度,進而使有法律需求之民眾能知悉並使用法扶會服務,避免因為經濟困難、不熟悉法律等障礙,而怯於爭取自身權益。 

    三、募款成果
    募款活動於民國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此次募款活動主要透過本會自有管道進行募款宣傳,包括於全國22分會、官方網站及EDM、臉書及各類印製文宣等傳播募款訊息。共計募得款為$2,421,467元,及利息收入434元。

    募款活動所得運用於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全國業務宣導、文宣印刷及廣告費用,以達(一)提昇知名度及受信賴度,讓更多弱勢民眾使用法扶資源;(二)增加法律扶助能見度及法律扶助服務之廣度,充分保障民眾訴訟權與平等權;(三)使更多弱勢民眾知悉並了解法律扶助服務內容、善用法扶功能等效益。募款必要支出由本會自行吸收,宣傳活動不足之經費由本會支應。募款活動期間所得及收支使用情形如下:

    收入

    • 募款收入:$2,421,467元
    • 利息收入:$434元
    • 收入合計:$2,421,901元
    支出
    • 業務宣導費$1,124,746元
    • 印刷裝訂費$84,840元
    • 廣告費$1,212,315元
    • 勸募必要支出合計:$0元(勸募活動必要支出由本會自行吸收)
    • 支出合計:$2,421,901元

    募得款使用說明

    • 募款活動期間募款總收入:$2,421,467元
    • 募款活動期間利息總收入:$434元
    • 募款活動財物使用期間總支出:$2,421,901元
    • 賸餘財物金額:$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