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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債條例實施滿七週年-法扶首件更生案件正式完成清償程序
  • 發佈日期:2015/09/16

  • 法律扶助基金會謝幸伶律師(現任本會副秘書長)與卡債個案黃明榮先生共同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遞出台灣自施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來第一件更生方案

    2008年4月11日消債條例正式上路施行,當天法律扶助基金會謝幸伶律師(現任本會副秘書長)與卡債個案黃明榮先生共同前往台北地方法院,遞出台灣自施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來第一件更生方案。這件「更字第一號」的矚目案件,代表著很多債務朋友重獲新生的希望,而歷經六年更生方案執行其間,在2015年消債條例施行上路滿七年的今天,當事人黃先生在扶助律師謝幸伶律師的陪伴下,正式的要跟外界報告,他已經完全履行六年的更生方案完畢,獲得當然免責!

    卡債個案黃先生從小罹患有小兒麻痺,求職不易,曾自力更生而擺攤賣小吃,但半年就因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加上結婚時向親友借了一筆「娶某本」,導致總欠債高達64萬;每月收入來源儘有政府低收入戶和殘障補貼,以及做資源回收的微薄收入,雖在95年時曾參與銀行的一致性協商,但當時協商金額等於每月補貼金,長期下來根本無法負擔,生意失敗後的黃先生又因肩膀舊疾復發開刀,老婆需照顧自已而無法工作,頓失收入來源,向親友借錢成為唯一的出路,每月高額的協商金已經付不出來,不得已只好毀諾,眼看這輩子翻身無望,耳聞消債條例的實施,才重新點燃黃先生夫婦倆活下去的希望!黃先生因為教育程度不高,對於條例的內容一知半解,擔心自己無法處理,於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處理債務問題。當時協助他的謝幸伶律師(現任本會副秘書長)替他爭取到債務金額的一成多作為還款金額。讓黃先生紓解維持最低生活需求的壓力。

    去(2014)年12月,黃先生已經將原本提出的六年更生方案履行完畢,依據消債條例,獲得當然免責,並選擇在消債條例正式上路七周年的前夕站出來,向大家報告自己已經履行更生方案完畢的好消息,回首六年期間的點滴,黃先生感謝當初法扶謝律師對他的鼓舞和協助,也感謝當初立法者和法院給予債務人新生的機會,並感謝自己身邊的家人陪伴著自己一路堅持下來,終於走過六年的更生階段,他希望以自己的案例,鼓舞更多法院的法官能夠給債務人一個機會,也希望更多債務人能夠知道他的故事,而相信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債務問題。

    而當初協助黃先生申請更生方案裁定通過現任法律扶助基金會副秘書長的謝幸伶律師則表示,天助自助者,希望透過黃先生的個案告訴更多躲藏在社會黑暗角落甚或被逼在地下經濟環境當中艱困求生的債務朋友,債務問題是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的,法扶一路從催生消債條例,一路上一直沒有放棄債務協助的議題,像是今年也努力透過拜會六都首長,希望透過和社工體系的聯結,能夠讓這樣的訊息為更多人所知道,相對於近日因卡債謀害親人詐領保險的個案,她語重心長的表示,希望這樣的訊息能夠讓更多債務人知道,了解到不必要透過一些非法的手段來處理債務問題,而黃先生的更生成功經驗,就是證明透過合理的法律程序,債務人真的可以看到未來債務解決後曙光的最佳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