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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鳴槍昭告祖靈非暴行、捍衛家園山林不是罪」花蓮銅門部落抗議觀光霸凌遭旅遊業者提告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記者會
  • 發佈日期:2015/10/19

  • 「鳴槍昭告祖靈非暴行、捍衛家園山林不是罪」花蓮銅門部落抗議觀光霸凌遭旅遊業者提告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記者會

    花蓮縣秀林鄉銅門部落太魯閣族人去年因慕谷慕魚遊憩區(即清水溪流域)過度觀光消費山林,造成塞車、空氣、噪音及垃圾污染,原住民族文化遭邊緣化,銅門部落曾多次邀請相關單開會協調,要求暫停核發入山證讓山林修養生息一年,但皆未獲得有效回應,銅門部落不得已於去年(2014年)6月7日在歐菲莉颱風受難紀念碑前,以燒狼煙、鳴獵槍昭告祖靈、宣示捍衛傳統領域,拒絕觀光罷凌,並以短暫封路行動宣導遊客應步行入山,以此儀式向有關單位提出嚴正抗議,而抗議後同年7月慕谷慕魚遊憩區即因麥德姆颱風,土石坍方道路中斷,也應驗族人所求封山一年餘。

        不料,去年11月銅門部落多位族人反遭范姓旅遊業者向警方提出恐嚇、妨害自由及槍砲等告訴,包含部落會議主席、發言人及部落耆老等九位族人遭吉安分局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妨害自由及公共危險等多項罪名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經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陳芬芬律師、顧維政律師、陳采邑律師共同辯護。九位族人終於在2015年10月14日獲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面對近一年的官司纏身、文化曲解的身心煎熬,對於正義的降臨,銅門部落今日再次以燒狼煙儀式向祖靈稟告,銅門部落主席鍾德光表示:「鳴獵槍、燒狼煙是要原住民族向祖先傳達訊息、求救之意思,不是旅遊業者說的恐嚇,花蓮地檢署檢察官願意理解我們,還給部落公道與正義,覺得非常高興,今天部落準備了米酒、生鴨之血獻祭給祖靈,感謝祖靈的幫忙」。

         銅門部落發言人拉高‧迪迪表示:「抗議行動是為了表達捍衛家園山林、拒絕觀光霸凌的訴求,不是犯罪行為,對太魯閣族人而言,山林是哺育原住民族生命的母親,不是商品。銅門部落不反對發放觀光,但應該落實生態保育、環境永續。自今年6月慕谷慕魚(清水溪流域)開放以來,雖禁止小巴士入山,但人數完全沒有控管,假日入山人數更高達近千人,溯溪團依舊在山壁敲打影響水中生態、遊客垃圾污染山林,連上廁所、停車都成了問題,今年更發生遊客溺斃事件,遊客入山安全令人擔憂,欠缺妥善管理的觀光是不負責任的,部落強烈建議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基本法及部落會議決議,把土地還給部落自主管理,才能創造永續發展,共榮共享的契機,也呼籲遊客進入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應該尊重山靈與在地人的生活權利。而花蓮為全國原住民族人數最多的縣市,發展觀光的同時,更應落實多元文化教育,以減少文化衝突的情況不斷發生。」

        不起訴處分主要的理由為,原住民族面對重要的慶典或儀式,以燒狼煙、鳴獵槍之方式召喚祖靈,為原住民族之傳統,族人係因小巴士過多影響安寧與生態而拉布條阻止巴士進入,並未阻止遊客步行進入慕谷慕魚遊憩區(即清水溪流域),且當日抗議前曾通知記者、媒體,行動時間約1小時,訴求讓山林修養生息,無強制或壅塞公眾通行之犯意。

       法扶律師陳采邑表示:「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0 條之規定,政府處理原住民族事務、制定法律或實施司法與行政救濟程序…,應尊重原住民族之族語、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律師團肯定花蓮地檢署檢察官願意理解原住民族處境、尊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也呼籲有心業者不要濫用司法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