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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可以清算,我仍選擇更生!

發佈日期:2015/10/02

  • 文/陳燕卿 圖/梁弘儒

    即使可以清算,我仍選擇更生!

    即使可以清算,我仍選擇更生!

    阿超出生在一個大家庭,家中有六個兄弟姐妹,他排行老四。由於父母親為生計忙於工作,無暇照顧子女,就這樣在他7、8個月大時因發高燒未能及時送醫,而導致罹患小兒麻痺症,從此只能與輪椅為伍。父母只供給他唸到小學畢業,畢業後就在家裡幫忙,那時他什麼家事都能做,就連砍柴這種耗力的事也可以。一直到他17歲那一年,為了追求獨立而離開家鄉,開始他10幾年吉普賽式的流浪生活。

     

    出身歹命底  流浪討生活

    所謂「吉普賽式」的流浪生活,指的是他在哪找到棲身地,就在那附近謀生。阿超曾做過雕刻、烤漆工作,也曾賣過獎券、抹布、口香糖等零工,而他的身體狀況和租屋處也與謀生工作習習相關。阿超回憶說,有一次租到沒有電梯的2樓房子,他每天只好用手爬上爬下,無論上樓或下樓,每一次都讓他全身痛苦不堪,他的痼疾可能肇因於此。又例如早年他在工廠打零工時,就住在工廠,後來工廠不經營了,他只好搬出來另謀落腳處;或者原本與人分租房子,但因分租的人不續租,他一人無法負擔房租,於是只好再更換棲身地。這種流浪生活一直到他32歲那年,才見到安定的曙光。

    那年,阿超遇到一位盡責的里長,不但幫他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和低收入戶證明,讓他每月可以領到1萬5千多元的政府補助;更幫他申請平價住宅,並在提出申請4年後,他住進了現在的平宅,這一住就是10年。平宅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定期還會有社會局的人幫忙打掃房子,他的生活逐漸安定。有了政府補助,他終於不必再為生活傷腦筋,不過長久以來困擾他的肩膀痠痛、腰痛等病痛,也在這時嚴重到令他幾乎無法負荷,去看醫生又檢查不出有何毛病。或許是真的受不了病痛的折磨,讓他三度仰藥自殺,三度被來打掃房子的人救起,當他第三度發現自己在醫院病床上醒來,阿超終於頓悟到:或許自己命不該絕,於是選擇積極面對人生。

     

    娶妻負債壓力大  週轉生活入泥淖

    由於住院期間的看護費用幾乎用光阿超的積蓄,為了往後照顧問題傷透了腦筋,而當時社會風氣盛行找東南亞或大陸地區的女子婚配,幾個好朋友於是和他商量,不如娶個大陸配偶,不但語言相通,而且只要花一筆錢,就有終身的免費看護。何況,雖然有生理上的缺陷,但一椿美好的婚姻,仍舊在他心中象徵著生命圓滿。於是,在民國93年9月,他跟朋友週轉20多萬元娶了一位大陸女子。這筆錢對於當時生活只靠政府補助的阿超而言,其實非常「龐大」。婚後,他時時刻刻無不在想該怎麼還錢,而阿超每月1萬5千多元的政府補助有時都還不夠支付夫妻倆的生活,哪裡生錢來還呢?因為這筆錢,他與太太根本還沒能感受新婚的喜悅,就已經先被這些債務與日常生活開銷壓得喘不過氣。而剛結婚以團聚為名義來台的林太太,依法在2年內不能工作,阿超想做點小生意,也總因時好時壞的身體狀況而斷斷續續,最後只能靠太太做點資源回收勉強支付,但這根本不夠啊!於是,他開始接觸信用卡。

    一位沒有工作、又是身心障礙的低收入戶,銀行為什麼會核發信用卡給他呢?這是卡債問題的核心。銀行辦卡業務員明知阿超是低收入戶,明知他夫妻倆的生活就靠這1萬多元的補助,竟然為了增加業務量,不惜設下「只要有名片就可以辦卡」的陷阱。阿超為了解決債務,在別無他法之下,只能依辦卡業務的「暗示」,借用他小兒麻痺朋友鎖店的名義,印了一盒名片。阿超說,那盒名片只用了一張,就是為了申請信用卡。就這樣,他還了朋友的錢,卻也因此陷入卡債風暴,陸續積欠了6家銀行、9張信用卡的卡債,第一家銀行設下辦卡陷阱也就罷了,之後的第二到第六家銀行明知阿超已有卡債,明知他沒有收入,竟然還繼續讓他辦卡,這是卡債問題的另一個核心。難道銀行沒有審查機制嗎?銀行的審查機制鬆散、只做表面文章,形同虛設,我們還能期待它發揮什麼功能?

     

    瘋狂債務滾雪球 所幸法扶來幫忙

    阿超沒有收入,他積欠的卡債就在每月只繳最低應繳金額的情況下,快速增長,直到他與最大債權銀行進行債務協商時,已經成長到將近65萬元。當時他的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補助合計為1萬5千多元,協商結果是每月支付銀行8千多元,每月剩餘的7千多元加上太太資源回收的零工收入,在台北地區只能過著清苦的生活,然而他還常要跑醫院,又是一筆支出,但他們夫妻倆仍然積極面對。

    透過協商機制還債半年後,卻遭社會局降低他的低收入戶補助,導致阿超每月政府補助只剩1萬1千多元,這打亂了他的還款計畫。補助減少的結果,讓阿超每月支付銀行8千多元後,只剩下3千多元的生活費,即使加上太太資源回收的收入,也沒辦法支付每月日常開銷。就在他苦思解決之道時,偶然看到電視上有法扶基金會能替卡債族打官司的廣告,於是他前往法扶預約申請,但當時申請卡債扶助的案件量很多,阿超等了快三個禮拜才有消息。

    所幸,在律師評估後認為,阿超的卡債問題其實可透過清算解決。如此一來,他將近52萬元的卡債根本可以一毛都不用還,但阿超認為「欠債就是要還錢,不管能還多少」,他願意以「可以還錢」的方式解決債務。基金會尊重阿超的意願,幫他提出合理且能讓他們夫妻倆維持起碼生活水準、又能達成阿超欠債還錢理念的更生方案向法院聲請更生,法院很快就對此做出認可裁定。裁定通過後,原本有將近52萬元卡債的阿超,只要每月還款依期數從1,493至668元不等,6年合計償還8萬3千多元,就能此後擺脫卡債,更有尊嚴地過日子。阿超相當感謝律師的幫忙,也衷心向卡債族呼籲,只要有誠意面對債務,法院一定願意給卡債朋友一條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