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年度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培訓活動課程20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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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致貴大律師:
本會與台中律師公會、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共同合辦106年度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培訓活動,如說明等,請撥冗參加。
說明:
一、活動培訓的目的:
(一)培育有意參與修復式司法工作者基本理念、工作倫理與知能。
(二)培育校園修復式正義法治教育種子講師。
(三)熟悉修復式司法實務流程。
(四)強化修復促進者修復對話技巧。
(五)促進實務工作者交流溝通與經驗分享。
二、活動日期、時間:民國106年7月1、2日(星期六、日)兩天,上午9時至下午16時50分
三、地點(暫訂):臺中司法大廈七樓大禮堂(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7F)
四、參加人員:台中律師公會、彰化律師公會、南投律師公會會員、本會扶助律師
五、報名須知:台中律師公會函文及課程表如附件。請於106年6月25日前點擊進入【線上報名】登記。
六、參加人員請準時報到入座,全程參與上揭兩日課程(上、下午均須簽到),可取得修復式司法促進者實習資格;完成實習並審核通過後,可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修復式司法促進者聘用聘書。如兼具台中、彰化、南投公會會員身分,該三公會另發給在職進修時數證明。
七、本活動若遇重大或不可抗拒因素致有變動,將於台中律師公會網站公告之。
律師通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