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Wilhelm H. Joseph, Jr.

‧馬里蘭州法律扶助局執行長
‧美國馬里蘭州巴爾地摩市
 
自傳
Wilhelm H. Joseph Jr. 於1969年取得密西西比谷州立大學科學學士。1971年,取得迦納大學非洲研究證書。1972年取得密西西比大學法學博士,並於1983年取得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公共行政碩士學位。

從1972年到1974年間,Joseph先生擔任「公民權利法律學生研究委員會」之全國執行長。1974年開始,他在密西西比州牛津市的「北密西西比偏遠法律服務(NMRLS)」從事專職律師及行政主管的工作,並於1975年被提拔為執行長。在1982年就讀哈佛大學研究所之前,JOSEPH一直都在NMRLS工作。隨後他加入了「紐約市法律服務」(先前名為「社區行動法律服務」)。從1983年10月至1984年3月間,Joseph先生擔任該機構的執行長顧問,後來被拔擢為執行長特助,1990年則被指派擔任法律支援部主任,該職位負責全市的訴訟訓練、倡議及其它支援服務。除了全職工作以外,他亦於1984年至1996年擔任紐約市立大學曼哈頓社區學院商務法的兼任教授。1996年6月,Joseph先生被徵召到馬里蘭州法律扶助局擔任執行長一職,負責管理該局全州性的民事法律服務。馬里蘭州法律扶助局聘僱306名職員,其中有162名律師在該局的12個辦公室工作。

Joseph先生曾經擔任過「美國律師公會 - 訴訟部門之法律服務專案」、「公共利益紐約律師」、「黑人律師全國聯盟」、「反種族及政治壓制全國聯盟」、「法律扶助及辯護人全國協會」、「全國盲人同盟之社區伙伴委員會」以及「馬里蘭另類糾紛解決委員會」等等組織的董事或委員。他目前也是「憲法權益中心」、「志願法律服務資源中心」、「公民正義公司」以及「巴爾地摩市歷史協會」等組織的董事。他也受馬里蘭首席大法官派任為「人民對司法制度之公信及信任委員會」與「馬里蘭近用司法委員會」等組織的委員。

Joseph先生踏足世界各地參與會議以及在非洲、亞洲、歐洲、美洲(北、中、南)、加勒比雅等地的事實蒐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