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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緣起:國家法制與原住民族傳統規範之扞格

  法律扶助基金會建置「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以下稱原民中心),旨在協助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慣習與國家法制之對話與調和,以實踐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兩人權公約、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法律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文化權及各項基本權利。

  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與國家法制衝突由來已久,國家在未能確實瞭解與尊重原住民族文化信仰與價值下所制定出的法令,使得原住民族面臨諸多困境 :

  • 國家法令未能兼顧原住民族文化及傳統慣習之特殊性,導致原住民族在行使其基本文化權時,容易觸犯法令而遭到司法訴追。
  • 原住民族因擔心觸法遭到司法判刑,使得部分文化,在實踐與傳承上變得支離破碎、不臻完整甚至逐漸地式微。
  • 原住民族因不諳法律且長期處於結構性弱勢地位,藉由訴訟途徑爭取權益的比例偏低,甚至多採認罪協商方式面對國家機關的訴追。
  • 部分實務工作者對於原住民族傳統慣習、文化及相關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之法令不甚熟稔,導致原住民族權益無法獲得及時、有效且完整的保障。

成立目的:調和國家法制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

  法律扶助基金會希望透過成立原民中心,除了提供個案訴訟扶助以專門處理文化衝突及文化抗辯案件,並藉由下列方式來縫補拉近國家法制與原住民族慣習、文化與權利保障的距離:

     第一,積極地走進部落:

了解族人需求,提供法律知識與諮詢,陪同面對各種法律問題及參與各種相關會議,成為族人堅強的法律後盾;同時向部落學習,了解部落文化系統及規範價值觀,彙整並轉譯成司法體系及主流社會的語言,成為原住民族社會及主流社會之橋梁,並建構相互對話的平台。

第二,案件研究與分析

蒐集實務判決、學術文獻與扶助律師在訴訟上遇到的困境,整理實務及學說對相關法令及爭點的看法,提供扶助律師於訴訟上加以應用。

   第三,實務與學術交流

定期在各分會辦理原民律師教育訓練課程及學術研討會,以期望能增進扶助律師對原民文化慣習及相關法規的專業素養。

   第四,政策及法令倡議

 

未來願景:落實原住民族權利,就是實現台灣人權價值

  期盼原民中心的設立能為更多族人找到本應屬於他們的正義與平靜,更希望能讓全國政府機關與人民都能更加重視原住民族的權益,共同營造真正的多元文化環境,落實原住民族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