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最新消息新聞稿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設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之聲明稿
新聞稿
  • 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設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之聲明稿
  • 發佈日期:2016/11/08

  • 鑑於現有法律扶助制度對於原住民族因文化、生活及語言之特殊性、差異性,造成傳統慣習與國家法制之衝突,或因政策不當導致原住民族部落權益遭受侵害,保護尚有未周,本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均有應成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之共識,並基於分工之概念,原則規劃本會負擔設備等硬體經費、原民會負責人事經費,並獲本會主管機關司法院支持,於106年度預算提編相關經費712萬3,000元(裝潢、租金及辦公室設備等)。

    嗣因蔡總統於今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代表政府對原住民道歉時,宣示將成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總統府隨即於9月7日邀集原民會及本會進行討論,決議擴大規模並提高層級,分階段逐步設立,並基於事權統一之考量,希望由司法院統籌負責。為此本會在各界積極協助下,初步選定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美崙校區作為第一階段設置地點,目前均按規劃時程進行。這一路來,本會深切感受各界對於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殷切期盼及支持,自總統府、司法院、原民會、各級民意代表至各部落及相關NGO等,均持續提供支持、協助、指導與建議,本會均表感謝,縱然政策制定及執行過程,相關單位之工作分配因情勢變更而有調整,核屬事理之必然,惟各界之支持及協助並未稍有中斷,為此祈請各界繼續給予支持,讓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早日成立上路,提供原住民朋友優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