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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

發佈日期:2017/06/30

    • 法律扶助基金會 執行長

    周漢威律師

    周漢威律師 
    Attorney Han-Wei Chou

    現職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106年7月起迄今)

    學歷

    • 銘傳大學法學碩士
    • 政治大學法律系法學組法學士

    經歷

    • 法律扶助基金會北部專職律師中心主任
    • 永信法律事務所初階合夥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專職律師主任
    • 台北律師公會第27屆理事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職前訓練所講座
    •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
    • 卡債自救會顧問
    • 婦女救援基金會義務律師

    執行長的話

    法扶自2004年7月1日開始受理民眾申請,13年以來台灣社會發生了劇烈的變遷,產業外移、失業率增加、低薪、少子化,在社會轉型的過程中,無數的本國、外國勞工、外配、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女、人口販運被害人、卡債受害者等社會弱勢群眾,因為有了法律扶助制度,權益才能獲得保障、實現。

    然而,法扶對於弱勢群眾的協助不應止於個案。日本知名小說家村上春樹曾以堅固的高牆和撞牆破碎的雞蛋,比喻政府體制與人民的關係。目前,台灣社會上處於經濟弱勢的民眾,因為低薪、失業、債務等等問題,常常處於入不敷出的狀況,即使有份工作,工作所得甚至無法也滿足「食、衣、住、行」等基本需求,連「生、老、病、死」這些人生必須面對的課題都變成難以負擔的夢魘。這個社會並不公平,當發現社會體制系統性的不公處,永遠站在雞蛋這一側的法扶,作為社會安全網中最重要的一環,更應負起為弱勢改革、向社會發聲的責任,以免人性的尊嚴因社會體制上的缺失,而持續受到貶損。

    台灣目前正處於各種年金政策改革的重要時期,當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已揭示人人有權享受社會保障,即國家必須確保所有個人和家庭都能獲得必要的醫療服務、基本的住房、用水和環境衛生、食品以及最基本的教育的權益(第19號一般性意見)。法扶面對這波全球化一致性的低薪、貧窮問題,更應該回歸弱勢扶助的本旨,從保障人民基本需要(Human Needs)的角度出發,集結政府、律師及其他社會福利機構的力量,一同為弱勢民眾提供整合性的服務或資訊,才有辦法處理法扶工作中所面臨的人權(Human Rights)議題。也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照顧、滿足弱勢者的需求,為處於經濟弱勢的群眾帶來處境上的實質改變。

    這些工作不容易,處於轉型期的法扶,極需要每位參與法扶的同仁、律師、志工夥伴的共同努力、參與,方能回應這些需求,重拾為弱勢人民服務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