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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發佈日期:2023.10.25

更新日期:2024.05.28

補充說明:下方為基本必備文件,如審查、覆議委員會認為有補充其他文件必要(如存摺、保單、集保存摺等),將另行通知。

如非本人親自到會申請,另須準備代理人之身分證及法律扶助申請委託書.odt

如您為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因若不適用法扶標準可能適用其他扶助專案

有關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須洽國稅局辦理,可點擊查看:【懶人包】如何申請查調所得財產.pdf或向國稅局電話洽詢:0800-000-321。

  1. 申請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2.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現居戶口內全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 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到國稅局申請,國稅局電話0800-000-321)

  4. 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