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23.10.25
更新日期:2024.05.28
補充說明:下方為基本必備文件,如審查、覆議委員會認為有補充其他文件必要(如存摺、保單、集保存摺等),將另行通知。
如非本人親自到會申請,另須準備代理人之身分證及法律扶助申請委託書.odt
如您為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者,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因若不適用法扶標準可能適用其他扶助專案
有關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須洽國稅局辦理,可點擊查看:【懶人包】如何申請查調所得財產.pdf或向國稅局電話洽詢:0800-000-321。
申請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現居戶口內全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到國稅局申請,國稅局電話0800-000-321)
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
申請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現居戶口內全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請提供社會局核發當年度之證明。
※ 請注意:清寒證明、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非基金會要求之應備文件
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
申請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現居戶口內全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社會局核發當年度之證明。
案件相關資料(如開庭通知傳票/起訴書/判決書等)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聯合徵信中心債權人清冊及個人信用報告、其他債務相關資料等
申請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案件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