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

組織架構

發佈日期:2024.01.29

更新日期:2024.04.29

法律扶助基金會之組織架構:本會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本會有監察人會及稽核共同監督法扶業務,總會有執行長及副執行長統籌,往下有各專門委員會(包括扶助律師評鑑覆審委員會、扶助律師評鑑專門委員會、國際事務專門委員會、發展專門委員會、原住民族司法保障委員會、刑事程序委員會)以及22分會各有分會長,並包含審查委員會及執行秘書和各工作人員,另有覆議委員會。總會包含處室有:秘書室、會計處、行政管理處、宣導暨國際處、業務處、法務處、北部專職律師中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法律扶助基金會之組織架構

本會董事會為最高決策機構,本會有監察人會及稽核共同監督法扶業務,總會有執行長及副執行長統籌,往下有各專門委員會(包括扶助律師評鑑覆審委員會、扶助律師評鑑專門委員會、國際事務專門委員會、發展專門委員會、原住民族司法保障委員會、刑事程序委員會)以及22分會各有分會長,並包含審查委員會及執行秘書和各工作人員,另有覆議委員會。總會包含處室有:秘書室、會計處、行政管理處、宣導暨國際處、業務處、法務處、北部專職律師中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