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Legal Aid Foundation
發佈日期:2023.12.20
更新日期:2024.05.28
每位律師需加入律師公會才能執業,但不一定具有法扶律師資格。
律師必須自行提出申請加入法扶,符合申請條件者,才能成為法扶律師,承辦法扶案件。法扶律師除了遵守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外,還需要遵守法律扶助基金會相關行政規定。本會針對律師辦案品質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律師評鑑,以確保受扶助人權益。
不行,法律扶助基金會無法提供法扶律師名單。
不行,法律扶助基金會不能提供推薦律師名單。 如您需要律師資訊,可洽當地律師公會。律師公會聯絡資訊請連結: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如果您想申請法扶律師,建議您可以透過覆議程序救濟,請覆議審查委員會重新審查您的扶助資格。
如果您不想繼續申請法扶律師,可選擇自費委任律師,律師相關資訊請洽當地律師公會,請連結: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
法扶律師做法律諮詢都是公益服務,無法提供諮詢律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