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
2025年5月1日(週四)為勞動節,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及全國分會、電話法律諮詢中心、原民中心、法律諮詢駐點均休假未對外提供服務。
如遇檢警訊問需要申請法扶律師免費到場陪同,電話請撥 02-2559-2119,此專線不受休假日影響,24小時全年無休,申請條件詳見法扶會檢警專案說明。
熱門關鍵字:
字級:
Legal Aid Foundation
手機版本收合選單
發佈日期:2023.10.26
更新日期:2024.05.28
預約及準備
到會審查
審查後通知結果
步驟2:抵達法扶分會進行審查面談。
先由櫃台同仁為申請人製作申請書,並詢問資力(即財力)建檔,將提供予審查委員審核。(查看 無資力標準、不用審查資力情形)
請申請人進入審查室與審查委員面談,告知您欲申請的案件詳細內容。
如需指定律師,可與審查委員面談時告知,或得知審查決定時,向分會承辦人員表示欲指定之律師姓名,惟該律師必須加入法扶才能接案。
面談完畢,請您離開等候通知。
審查委員評議申請案件,做成審查決定。
由三位審查委員組成審查委員會共同評議,以過半數決定審查結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