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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發佈日期:2023.10.26

更新日期:2024.04.27

預約及準備

到會審查

審查後通知結果

到會審查圖片

到會審查

步驟2:抵達法扶分會進行審查面談。

  1. 先由櫃台同仁為申請人製作申請書,並詢問資力(即財力)建檔,將提供予審查委員審核。(查看 無資力標準不用審查資力情形)

    ★備註:「原住民族法律服務專案」並無「資力限制」,但仍須攜帶全戶資力文件備查。
  2. 請申請人進入審查室與審查委員面談,告知您欲申請的案件詳細內容。

    • 如需指定律師,可與審查委員面談時告知,或得知審查決定時,向分會承辦人員表示欲指定之律師姓名,惟該律師必須加入法扶才能接案。

    • 面談完畢,請您離開等候通知。

    • 審查委員評議申請案件,做成審查決定。

    • 由三位審查委員組成審查委員會共同評議,以過半數決定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