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扶問與答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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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法律扶助基金會是什麼單位?
我們是司法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組織,主要提供經濟弱勢者法律協助,以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目前全國各地均有分會,為社會上經濟弱勢的朋友解決法律困境!
Q2.我要怎麼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已在全國各縣市(含離島)均設有分會,民眾可至最近的法扶分會預約申請。
但要注意的是,由於每個分會開放申請的時間不同,請先用電話向分會詢問並預約申請的時間。
連結:全國法扶服務據點
Q3.法律扶助的服務項目有哪些?Q4.誰能申請扶助律師?法律扶助不分國籍,只要合法居住在台灣,並符合以下條件,就能申請法律扶助。
- 法律案件要有道理
- 全戶財產、所得在一定額度以下。(需符合本會無資力認定標準)
Q5.申請法律扶助一定要審查我的經濟狀況嗎?一、不審查財產、所得的情形: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 特殊境遇家庭。
- 符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債務人。
二、不審查財產、所得的刑事辯護/少年輔佐案件:
- 涉犯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之案件之審判程序。
- 被告因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損傷或不全,於偵查或審判程序無法為完全陳述。
- 被告為原住民、於偵查或審判程序。
Q6.申請法律扶助要攜帶什麼文件?※ 補充說明:下方為基本必備文件,如審查、覆議委員會認為有補充其他文件必要(如存摺、保單、集保存摺等),將另行通知。
- 申請人身分證。
- 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最近三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
- 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當年度之證明。
- 如無3.之證明,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洽國稅局辦理:電話0800-000-321。點擊查看【懶人包】如何申請查調所得財產)
- 案情相關資料。
Q7.申請法律扶助一定要案件當事人本人親自前來嗎?申請法律扶助不一定要案件當事人親自前來,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前來代為申請。
但是,最好委託熟悉案件事實的代理人代為申請,讓審查委員瞭解案情狀況。
Q8.申請法律扶助可不可以用書面文件或電子郵件的方式申請?申請人或代理人需親自到法扶分會申請,才能與審查委員有較清楚的討論,讓審查委員瞭解案情。
但如果是無法親自到法扶分會的「在監、在押者」,則可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
Q9.向基金會申請扶助後,要多久才會知道申請結果?分會受理案件後,約3~5個工作天內會以電話通知審查結果,並寄通知書給您。
Q10.申請法律扶助有次數上的限制嗎?原則上一年准予扶助案件以「三件」為限,如果超過三件時,則必須經過分會會長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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