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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報報

殺人者死,能否帶來公平正義?/彭仁郁

發佈日期:2023.11.15

更新日期:2024.04.27

法扶叢書010《求其生而不可得?》推薦序
殺人者死,能否帶來公平正義?

文/彭仁郁(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法務部犯罪受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督導、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民間委員)


我們至今無法真正明白人為何殺人。在個人或集體層次,殺戮從來沒有從號稱擁有數千年文明的人類社會消失。究竟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何等程度的瘋狂,人格的扭曲、變態、崩毀,才會讓一個人或一個群體步上殺戮之途?那是人類理性邏輯思考可以抵達的地方嗎?而面對殺了人的人,集體社會應該如何處置,才是符合公平正義,並能使社會更加安全的做法?

他們的確做了恐怖至極的事。殘暴的殺人手法,讓人覺得泯滅天良,毫無人性。但在旁觀者的殺戮衝動被挑起,亟欲以殺止殺地報復之前,我們是否願意花些時間了解加害者的人性是如何被泯滅的?同時陪伴悲慟中的受害家屬探查,療癒止傷的可能路徑在哪?將加害人處以極刑,是否能夠平息受害家屬失去親人的無盡創痛?

本書作者嘗試在一次次核彈等級的人性爆炸發生後,帶我們重返這些「爆掉」了的人們的生命經驗現場,幫助讀者看見,在成為殺人犯之前,他們其實是底層,孤寂,受辱,絕望的痛苦靈魂。 

何以死路竟成唯一「出路」?

A男,十三歲被迫輟學,做粗工扛家計,工傷耗損了身體,無經濟後盾,情感依附岌岌可危。陷入精神疾苦,一心求死,卻連自殺都失敗,最後生出以殺人作為終極自殺手段的荒謬念頭,進而著手實行。

B男,童年一路受挫成失意中年,成為家人口中的問題人物,不經意的貶抑、譏諷,點滴積累成狂暴怒火,一把燒死無法令他感受到愛和尊重的全家老小。疑有精神障礙,一心求死。

C男,一無所有,流落街頭的老人,不知何以誤會了「恩人」答應要給他工作和住所,期待破滅後,憤而燒死了給他最後一絲希望感的「恩人」一家。

D女,十五歲來台灣工作,受不了台灣家庭把看護工當成奴工,遂成逃跑外勞。透過婚仲與台男結婚,不懂處理華人家庭衝突,遭丈夫家暴,被親兒歧視,妄想症發作,錯把殺死丈夫兒子當成一勞永逸的解決之道。無處是家,獄中只想自殺。

E女,原是極愛孩子的模範單親媽媽,長年獨自照顧一雙幼兒,不堪失去自由、經濟困厄的折磨,亦擺脫不了憂鬱症及酒癮的糾纏,內外交迫下,以為唯一的解法是殺死小孩再自殺。小孩死了,命被醫師救回,被一審法官判處死刑,最終無期徒刑定讞。

F男,外省原住民混血兒,自幼在家中受虐,在學校被霸凌,功課好但礙於家境無法升學。欠缺社會經驗,遭同學以工作為名騙誘、脅迫,狹持,陷入當代人口販運深淵。一次衝突後,累積的悲憤在酒精助長下衝破理智防線,未經思考便殺人、棄屍、縱火、逃逸。清醒後,無盡懊悔,但一切已無法挽回。

渾沌的世界當中我們需要一絲的清明
Image by NoName_13 from Pixabay

理解不是為了脫罪,而是為了避免複製不義

這些殺人者,究竟是情有可原,還是死有餘辜?反覆疊加的生命逆境,被凌虐至狂亂失序,可以構成殺人的理由嗎?他們究竟是需要被懲處,被醫治,被毀滅,還是被幫助?我們該如何錘煉出足以捍衛人權基本價值的道德量尺,打造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司法體制,以集體的力量修復殺人案件發生前業已破碎,事後更加崩毀的人際關係和生活世界?

這本書沒有提出一勞永逸的建議,幸好。因為快速有效的解法並不存在。台灣不論在威權統治時期或民主化後,凡執政者、執法者欲速斬速決,以求自保或平息眾怒時,極易誤入有罪推定歧途,促使冤獄發生,令人枉死。暴力往往發生在一瞬間,正義卻需要緩慢謹慎才可能實現。
作者訪問了幾位堅守專業倫理和人權精神的律師和法官,他們拒絕屈服於鄉民正義速審速決的壓力,花時間進入殺人者的生命,釐清犯案脈絡,爬梳讓他們一步步走向絕境的歷程,審慎評估他們須為自己的罪行負責到什麼程度?哪些是國家應當扛起、卻未承擔的責任?公民社會的集體責任又在哪裡?我們的社會若是繼續高舉經濟競爭力,維繫社會不平等和各種歧視,拒絕向輟學少年、外籍奴工、家暴受害者、孤苦無依者、重度精神病患、長期受欺凌壓迫者,提供必要且及時的援助,未嘗不是無意中參與了一個殺人犯的製造過程。 

修復式正義:終止殺戮暴力的循環

倘若社會大部分成員相信「殺人者死」應被奉為司法最高指導原則,認為殺人行徑等同於喪心病狂,而社會必須取其性命才得以保障安全,那麼於白色恐怖時期違犯軍審法、直接介入審判,輕易地奪去上千人性命的蔣介石,以及當時任特務機關首腦,致使無數家庭家破人亡的蔣經國,是否都應被視為殺人魔王,被眾人唾棄?然而,君不見他們兩位至今仍被許多國人奉為勤政愛民的英明領袖,而被社會大眾指為殺人魔者,盡是失魂落魄的底層生靈?難道借執法者、執刑者之手遂行系統性迫害,因位高權重僅需下令、不勞親手血刃的殺戮,比較文明高尚?這是否意味著「殺人者死」的信念遇到有權者便會轉彎,進一步被強者作為壓制與排除弱者的工具?

當年威權統治者的濫捕濫殺,是出自國共激烈內戰對敵人勢不兩立的仇恨,是唯恐統治正當性堪慮的政權被顛覆的憂懼與被迫害妄想。這樣與現實脫節的深層恐懼、焦躁,其實跟本書中述及的殺人者們的心境十分類似,只是後者在生命中面臨的磨難、孤絕與險惡,甚至較前者來得更為真實。同樣地,每當重大刑案發生,鄉民們喊打喊殺時,不過是企圖鎮住自身的驚惶,希望可以從他人代為執行的殺戮幻想中,獲取短暫的掌控感、蒼白的秩序感和虛渺的安全感。只是,受到威脅而生的焦慮感,對於安全感的強烈渴求,是否足以證成殺人的正當理由?或許,個別加害者、威權統治者、網路鄉民三者殺人衝動間的距離,比我們原本想像的更為接近。我們在殺人犯身上看見的恨與復仇的強烈渴望,並沒有在一般人的意識深處消失,「我們」跟「他們」的差別,很可能只是我們的人生機緣,給予了我們可以將那殺人衝動成功地壓制下來的條件和養分。

我親愛的台灣社會,在某些議題上十分進步,但在廢死方面的思維則近乎前現代國家。每回有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必要爆發間歇性集體思覺失調狀態。心中只有點閱流量、罔顧新聞倫理的媒體大肆渲染輪播,製造恐慌、焦慮,為已激憤的群情澆油添火。急著斬妖除惡、四處找代罪羔羊的網民,總不會錯過湧進廢死聯盟粉專狂罵,彷彿人是根本還沒有成功的廢死殺的,或是他們指使的。都忘了台灣的死刑還好端端的,而且每當選情低迷就可能被執政黨拿來當成護國神器揮舞。只要判決不符期待,謾罵怒火便轉而燒向法官、政府官員,抱怨政府拒絕滿足借體制殺人的報復衝動,卻渾然不知,這失控恐慌導致的思考不能,及其伴隨的報復殺戮衝動,不一定能平復受害者的創痛,卻足以說服有精神困擾且一心求死的人,殺人是借集體之力通往成功自戕的保證。

反對死刑,完全不等於支持殺人,恰恰相反。正是因為反對殺人,反對不經思考,用復仇暴力衝動的瘋狂邏輯處理重要生命議題,才需要支持廢死。何況,歷史經驗與各國重要學術研究都說明了,企圖以暴制暴,妄想以殺止殺,只會增強暴力殺戮的循環。斬除惡人無法讓我們高枕無憂。死刑的執行,只是讓社會集體一起完成一次殺戮衝動循環,但這個決定極可能遮蔽了亟待解決的複雜社會心理問題。希望本書的出版和閱讀,能召喚更多社會成員一起加入必要的深度思考旅程,好避免復仇怒火將社會關係燒成一片焦土,且讓理解和連結逐步緩解恐懼和傷痕,更從傷口中長出彼此支持與滋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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