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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報報

拿掉懲戒權,大人可以思考什麼/馮喬蘭

發佈日期:2024.12.11

更新日期:2024.12.11

拿掉懲戒權,大人可以思考什麼

文/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行政院宣布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拿掉懲戒權,引發家長團體聯合日開記者會,要求『要有懲戒權』『懲戒不是暴力』。直接主張條文修成「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應尊重子女人格發展,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不得對子女為社會通念之身心暴力行為。」

記者會裡,全家盟理事長蕭東原還以自己為例,說他有打小孩手心,還分享他打小孩的原則,第一,為了保護小孩的尊嚴,他不會在外人面前責打小孩,第二,他一定會說明處罰原因,而且處罰手段依情節分輕重,輕則打手心1下,重則打手心3下,第三,打小孩時,家長不能帶情緒。同時說,將來法通過了,這樣打手心都變成違法了。並強調『懲戒跟身心暴力是完全不一樣的事情,我們不是主張你把懲戒權拿掉,然後給我一堆配套喔!這不是我們要的,我今天在這邊強烈主張懲戒權三個字絕對不能拿掉!』

如果問熟識兒童人權公約的人,他一定立刻會說『公約意見書明白寫下,體罰有辱人格,而任何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就是暴力』打一下、打三下,都是體罰。雖然不至於要被剝奪親權,但無法將它淡化成『非暴力』。前面這些說法,絕對讓家長團體跳腳:我是理性地在懲戒,怎麼把我跟那些失去理性只是發洩情緒的不適任家長擺在一起,說成一樣。

不打小孩,是時代的進步

如果跳腳,心裡過不去,生氣委屈,那就怪『時代在進步』吧。試想,在這之前,打女人竟然還是應該的事情呢!!但現在社會就是進步到,不能因為性別,就合理打人,任何一個男人,把打罵妻子當成氣概的話,就是得上警局了。即使他們說『是那女人不懂事,我才教訓她』,也不能逃避該擔負的罪責。

時代的進步,還有例子,那些喜歡開黃腔,動不動拿人身材胸部開玩笑的人,過去習以為常,現在會被告性騷擾。你再用『只是說說開玩笑,我沒有意圖啊』來辯護,也是不行的。因為現在人們已經學會,要尊重他人感受,要拉緊界線,不可任意侵犯他人,包括用言語侵犯。

這些時代的進步,是人類社會慢慢發展、學會,盡量讓社會中每一個人過得比較好的方法、態度、價值觀,而累積起來的。

一邊跳腳,一邊試著想想,為什麼都是主張不要對兒童暴力,但有人認為要拿掉懲戒權,才算數。這只是這個社會,已經進步到要把未成年者當成『享有完整人權的人』來看待。就如同一位丈夫並不會因為將妻子當成完整的人,自己就變成了半人或不是人。兒童大人之間,也是。你只是成為要用真正的管教方式來管教孩子的人,而不是,因為兒童被當人看,你就不完整了。

另外,再回到蕭東原理事長的舉例。他說,為了保護小孩的尊嚴,不在外人面前責打。然而,這樣真的有保護小孩的尊嚴嗎?一個小孩被打手心時,會有尊嚴嗎?關起門來打,小孩還是被打,只是打人的人,沒有被小孩之外的人看到而已。那到底是顧打人的人的面子,還是保護小孩的尊嚴。這些都需要細緻的思考,正好是依賴懲戒時,會擋住的。

以這個例子,還可以討論的是『說清楚處罰原因就可以打』的想法。一般這種說清楚,頂多是將罪名說清楚,犯了大錯所以這次打三下、犯了小錯所以這次打一下、但並不是讓小孩能夠理解整個事件錯誤的來龍去脈,讓小孩可以覺察自己的內在狀態與反應模式,或是讓小孩學會真正為此事負起責任有所改變。這正是小孩需要的啊。如果是罪名的這種說清楚,頂多是增加恐嚇力道,小孩記得的是這樣的事情會打三下喔,要小心,而不是小孩所需要的理解覺察與改變。

將心思用在真正讓小孩理解
Image by skalekar1992 from Pixabay

把心思用在真正讓小孩理解

之所以會這樣,就因為是篤定了要打,所以心思都放在說明打,而不是,事件或孩子本身。這就是懲戒權會阻擋的~教育的發揮,孩子的發展。事實上,如果花心思在真正讓小孩理解,應該就走不到懲戒了。

如果要按照蕭理事長說的,懲戒時不可帶情緒,那家長團體應該要同時主張,先對家長進行檢測,能完全沒有情緒的,才能領『懲戒牌』。事實上看到小孩行為不符合規矩或要求,本來就很容易有情緒,不然怎會想要懲戒呢?有情緒還是要先照顧的,所以,家長團體提到要懲戒權勝過配套措施,這是比較嚴重的情緒說法了。普遍一般家長,應該比較想要的是,有好的諮詢支援系統、有喘息服務的協助、有友善親子的空間,再遇到親職教養的困擾時,有管道可以討論找方法,有資源可以讓家長學習、發展。這就是所謂配套措施。

接受處罰不等於負責任

在民法拿掉懲戒權的這時刻,大人們還可以思考的,包括我們自己的成長經驗,如何形塑了我們的思想意識與信念。在體罰處罰極普遍的環境中成長,我們其實很容易將『被處罰』當成『已經盡責任』,然而這當中有極大鴻溝。譬如,遲到了就去罰站,把罰站當成已經付的代價,就不需要去思考,為何會遲到、如何不遲到。因為,已經罰站,已經負完責任啦。在這樣的思維模式下,我們也就將『處罰懲戒小孩』等同成『教小孩負責任』。於是,反倒錯過了,讓他真正負責的機會。就人的成長與成熟而言,這是真正嚴重的事情。

拿掉懲戒權,確實不是小事,每個人內在都會面臨很多挑戰,包括挑戰我們對人的信念。哎呀,這就是民主的重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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